• 553165075/2019-00032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19-01-10
  • 2019-01-1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畅通郑州市非公企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渠道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795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建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畅通郑州市非公企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渠道的建议”的答复如下:

一、我局收到你的建议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我局职称处、专技处对有关建议进行分析、对接及答复。据你的建议我局职称处专门联系省人社厅职称处及有关领导进行问题分析及政策回复。

二、现将省厅回复意见给你汇报。省厅对你提出的“建设厅中评会评审的中级职称郑州市人社局不予受理申报高级事宜”给予纸质答复: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设置各地市、直管县和相关厅(局)。各中评会负责本地市、直管县(市)和厅(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未经允许不得超范围评审。如果因专业问题需要跨评委会申报,须经委托进行申报评审。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委托私自到别的评委会评审职称问题的处理,根据的是我省现有职称政策,没有违背现有职称政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职称政策的落实。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打破地域、档案、人事关系限制,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取消中级职称省内资格确认,实现中级职称省内互认,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三、结合你提出有关建议,郑州市人社局于2011年就专门为了非公单位职称评审事宜,考虑全省职称评审一年一次极大影响非公单位职称评审需求,于2011年经局党委研究和省厅审批同意,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郑州市非公单位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相当于全市非公单位每年可申报评审2次,并在评委会专家讨论一致同意下取消了论文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几年来很受非公单位和社会好评。

四、根据2017年省委省政府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和省厅下一步有关职称政策,市人社局也会按照国家、省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快速部署、推进、落实,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和“智汇郑州”作出应有贡献。




        2018年12月1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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