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09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郑铠锋代表: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对郑州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结合外省和本地情况治理耐火材料行业烟气排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12月10日-14日我市环保局会同市工信委、登封、新密、巩义市环保局一行前往山东省、辽宁省实地调研学习兄弟城市耐材行业深度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经调研学习并结合我市耐材行业现状,对我市耐材行业综合整治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市耐材行业特点
(一)耐材行业主要集中在新密市、巩义市、登封市,共500多家,年产量约3000多万吨,产值约20亿元,纳税 约4亿元。
(二)郑州市耐材行业产能和产量占全国的一半以上,占全省的80%以上,但以民营企业为主,没有全国耐材前15强企业,低端、低附加值产品占比较大。国家工信部耐材行业准入截至目前仅3家企业进入。
(三)耐材行业产能过剩,其下游行业钢铁、水泥、砖瓦窑、碳素、有色金属冶炼等产能也严重过剩,行业竞争激烈,我市耐材企业之间竞争激烈,低价竞争,整体行业效益不佳,很多企业依靠订单生产,产品研发和产品升级力量不足。
(四)我市耐材行业2014-2016年集中将煤气发生炉改造为天然气,原来执行的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现在执行《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氧含量9%的情况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30、200、400毫克/立方米)。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耐材行业隧道窑氧含量多在18%左右,
(五)耐材行业年天然气消耗量约2亿方,燃料占产品价格比例在1.5%-8%,企业同类产品之间燃料消耗量也存在很大差异。
二、我市耐材行业治理思路
(一)淘汰一批。出台相关办法,按照工业增加值、纳税额、就业、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由工信委、发改委、环保局、统计局对企业进行打分排序,争取将我市耐材行业产能减少50%,压缩至1500万吨以内。对于按期淘汰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二)改造一批。对于保留下来的耐材企业,2019年9月底前所有耐材行业按照《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标准,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即氧含量9%的情况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30、200、400毫克/立方米。同时加装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停产治理半年以上且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依规进行关闭。
(三)提升一批。提升产品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环保标准,支持高质量发展。对于保留下来的耐材企业,建设超低排放示范工程项目达到以下标准,即氧含量9%的情况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10、50、100毫克/立方米,同时加装在线监控设施。给予豁免错峰、放宽管控条件、绿色信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优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尽快开展耐材行业综合整治。我市耐材行业企业量大,集中度高,低端低质产品占比大,相互低价竞争激烈。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超标现象突出,必须尽快开展耐材行业综合整治。我局将建议市政府成立耐材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
二是坚定不移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之路。通过控制产能,提高耐材行业整体收益,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和企业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综合整治,首先以淘汰落后产能为主。市委、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坚定不移的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三是支持技术研发和节能改造。隧道窑整体从100多度到1800多度,年消耗天然气量2亿多方,为高耗能行业。烟气循环和节能技术改造方法多,但仅仅停留在摸索阶段,建议出台资金支持,鼓励开展烟气循环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即减少能源消耗,同时也减少污染排放。
我们坚信在您和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在全体环保人员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越来越好,我市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会更加完善,让我们一起为“美丽郑州”增彩。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