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19-00020
  • 郑州市财政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1-24
  • 2019-01-24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8)119号)

白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文化投入占一般预算的支出比重一直高于全省文化投入占一般预算的支出比重,2013年我市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诚如您所言,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文化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深知还有很多不足,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您所提出的“图书馆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资源共享网络不健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等方面”等,下面,我们将我们在公共图书馆各项投入方面所做的工作向您进行汇报:

  郑州市图书馆是我市开展全民阅读工作的主要阵地,投资6.1亿元新建的郑州图书馆新馆,总建筑面积72400多平方米,总藏书达240万册。目前新馆1-5层已正式对外开放。 为保障郑州市图书馆的正常运转及开放,2018年拨付各项经费合计约48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保障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31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1]377号)文件精神,对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按标准由中央和地方各负担一半(市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年每馆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年每馆20万元),乡(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地方负担部分由省、市、县按2:2:6比例分担(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市财政每年都将免费开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下拨国家、省、及市级配套资金,有力地保障我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免费开放工作。

  除此之外,我们每年向县区拨付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补助资金与绩效奖励资金,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可用于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尽管如此,与郑州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相比,我们的投入还远远不够。2019年,我们根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实际工作需求,把扶持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进一步保障我市公共文化发展工作及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再次感谢您关注我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管理工作,也希望您能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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