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9-00011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答复
  • 2019-01-04
  • 2019-01-04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B(2018)1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马正兰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郑煤集团龙力水泥矿山开采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煤集团龙力水泥矿山建设的关心和关注。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9号)要求,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编制了郑州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并下发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国土资文〔2018〕701号),对我市绿色矿山建设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经我局与省国土资源厅对接,对于企业自发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国土资源部门不再另行审批,您建议“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对《郑煤集团龙力公司嘹歌山石灰石矿山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方案》进行审核”,不符合上级部门要求,无法进行。

最后,感谢您和其他代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局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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