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26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
  • 2019-07-01
  • 2019-07-01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187号建议的答复

周伟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优化配置农村生产要素、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供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现辖的16个县(市)、区,共有17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396个行政村、17642个村民组、120.1万户农户、501.5万农业人口、504.5万亩农用地(其中耕地377.9万亩)。2018年,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66.9亿元,总支出49.1亿元,本年收益17.8亿元。在2396个村中,当年有经营收益的村为1076个,占到总体的44.9%,当年无经营收益的村为1320个,占总体的55.1%。扶持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短板,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政策沿革

2012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选择部分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15年,财政部发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97号),确定2016年中央财政在原有浙江、宁夏2个试点省份的基础上,新增河南省等11个省份,在一定时期内开展试点。为贯彻上级精神,河南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豫财农改〔2016〕13号),部署安排了我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河南省通过三年试点,培育一批经济持续发展、经营特色鲜明、集体实力壮大、农民收入增加、经营制度完善、公共服务能力增强的行政村,探索形成适合各地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两年来,全省选取扶持试点村846个,投入扶持资金113071万元。我市认真落实,积极申报,截止2018年,全市共申报各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43个。试点主要项目包括乡村旅游、生产服务、拓展培训、资产租赁和物业经济等,试点效果良好。

二、郑州市主要做法

1.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明确要从2017年开始,利用三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五年基本完成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我市积极部署,强力推进,成立各级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全市20217个清产核资清查单位中,已经完成清产核资任务有19917个(142个乡镇办、2354个村、17421个组),占比98.52%,清查核实资产总额680.9亿元,核实集体土地613.28万亩。同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认真开展人口界定、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等各项工作,全市已有1012个村组完成了农村集体经营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占比5%,量化资产总额351.2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90.9万人,计划今年年底以前全面完成。

2.积极推进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18年,我市印发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小组〔2018〕1号),由市政府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在六县(市)选取试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每年选取一批试点村,连续3年由市、县(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通过政府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运作,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加,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增收;并制定了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已同意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1亿元的财政扶持资金,扶持66个行政村开展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六县(市)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和评审,在前期预申报项目195个中,县(市)农委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按各自的评审标准进行了排序,选出66个试点村。

3.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为提高农村带头人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题以会代训325次,参会人员达到2.6万人次。我市还邀请全国农业农村改革专家、江苏省政府研究室顾问卢水生对全市的乡村干部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效果明显。此外,县、乡各级也分别召开各层次的技能培训、学习考察等,内容涵盖农村政策、农村财务、集体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全面提高村级带头人整体素质。

4.促进规范管理,扎实搞好各项工作。各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重推进委托代理、财务公开、财务规范化、审计监督、平台建设以及产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和财务公开,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体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压茬推进,有序进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工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打下坚定的基础。二是推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目前我们已完成文件的起草工作,计划在全市范围内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促进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按照行动计划,从今年开始市财政需拿出7亿元扶持资金,利用三年的时间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为零的空壳村,逐步减少年收入10万元以内的薄弱村。三是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规。随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市2005年修订出台的《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已跟不上当前改革发展的需要,我们将组织相关专家,在听取各阶层的意见后,推进条例的修订工作。

 

2019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农村经济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朱明坤              联系电话:67170730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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