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263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
  • 2019-07-01
  • 2019-07-01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18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周伟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我委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建议站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层面,重点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壮大乡村产业等工作方面,从做好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保障、强化资金投入、优化资金使用、创新项目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以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针对您的建议,结合我们所作的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乡村振兴顶层设计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站位国家中心城市,依托中原城市群和“1+4”大都市区建设重大发展优势,制定了全市乡村振兴“1+2+5”规划体系(“1”:全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个实施意见;“5”:制定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科技振兴、乡风文明、组织振兴、扶贫攻坚等5个专项三年行动计划)。

二、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保障

先后出台了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都市湿地农业、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都市生态农业保险与担保、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乡村振兴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生态补偿,扶持发展生态高效种养业;实行保险保费补贴,强化投资担保,降低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解决融资难问题;通过实施贷款贴息政策,扶持壮大各类农业企业;按照市级财政年度扶持资金总额1000万元左右/村的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

三、强化乡村振兴资金投入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按照“依法依规、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体系下,计划设立郑州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基金。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智慧农业、医疗健康、康养产业、生态保护等领域为重点,以乡村振兴项目为载体,采取“国资引导、社会领投”的方式,有机融合基金政策性定位与市场化运作,引导大型工商企业、金融资本、其他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政府+企业+资本”三驾马车助力乡村振兴。

四、建立了乡村振兴项目库

为推进乡村振兴有抓手、有载体,统筹推进“五个振兴”,确保乡村振兴扎实有效推进,按照突出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的要求,在广泛发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谋划乡村振兴项目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筛选,初步建立了《郑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点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项目库》共纳入项目1606个,总投资8477.2亿元,2018—2022年计划投资6948.1亿元。《项目库》主要涵盖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包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治理七大领域。

五、规范项目管理

谋划了环城都市生态农业项目、湿地农业等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优化了项目管理程序,采用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方式,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县(市、区)负责项目确定,确定后报市农委备案,县(市、区)负责负责项目申报(备案)、监管实施、初验等工作,市级部门负责最终验收。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2019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发展规划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白忠政              联系电话:67170736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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