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266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
  • 2019-07-01
  • 2019-07-01
关于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192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李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效益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将直接转换为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高值化和绿色化,有效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创新创业的探索者,是农业新技术、新知识的推广者,是农村生产生活变革的示范者,是链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增收,盘活农村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

一、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规范、服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发展,有效提升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水平,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8年底,我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5482家,主要涵盖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坚力量。同时,我市按照“发展、规范、提升”的发展方针,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在大力推进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经认定的市级示范社308家,省级示范社14家,国家级示范社23家。

二、近年来的财政扶持情况

2005年起我市每年拿出100万财政资金用于奖励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2010年增加到300万,2011年起增加到每年500万。奖补形式从早期的直接拨付奖补资金过渡到以实施项目形式对市级以上示范社进行了扶持,并明确了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加工实体,开展农产品加工,购置设施设备,建设信息网络等。

2018年项目我市根据国家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家庭农场的分布情况,统筹考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情况,切块下达县(市、区)下发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郑农财〔2018〕19号),涉及合作社资金总计40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为:巩义市3家共60万元,登封市2家共50万元,新密市1家30万元,荥阳市3家共90万元,新郑市3家共60万元,中牟县2家共60万元,惠济区1家50万元。目前项目所涉及的15家合作社均由相关县(市、区)遴选确定,项目均按照属地县市区的项目实施程序,有序组织实施。

 三、下步打算

 当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还存在诸如财政扶持扶力度不够、合作社面临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针对您的建议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我们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加大资金支持,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设立合作社规范提升资金,对市级以上的示范社,建议每年给予3—5万元的规范化提升补助,主要针对提升财务账务规范化管理,合作社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品牌化包装经营,社区门店租金补贴等,持续提升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和影响力,充分体现示范创建的先进性。

(二)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农村创业创新支撑

针对我市合作社发展中呈现出来的亮点和创新点,如土地股份合作、全程社会化服务等,市农委进行跟踪指导服务,设立合作社发展创新资金,对改革创新的主体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如:建立适度规模经营奖补项目,重点试点扶持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主体服务现代农业,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创新项目。主要针对我市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呈现出来的亮点和创新点,如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自发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立足销售平台向生产端延伸带动等类型的合作社,大胆扶持奖补,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对于这类敢为人先、敢闯敢干的改革创新,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实现农业创新发展有思路、农业发展有奔头、农业发展有活力的局面。

(三)改革报账体制,创新财政支农方式

我们在前期调研中,荥阳市广武镇的荥阳市新格林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国家级“星创天地”)申报科技局的“星创天地”项目,通过财政部门下达县市财政部门后,直接转移至归口部门,归口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不能用于偿还债务),项目主体全权负责实施项目,同时给予每年30万元的运营费。不需要县级报账制和招投标等繁琐财政报账环节,仅需建立与严格的财务制度,并保证合规使用,同时主体承诺所实施项目随时可以接受审计,经营主体自身负责,此类模式值得借鉴。

(四)强化人才培育,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实施农村人才定向精准培养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经营主体及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育对象,实行生产经营型分产业、职业经理人分行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的分类精准教育培训。同时,加强培育师资库、教材和基地建设管理,创新培训方式,丰富信息化手段,通过有针对性课程安排、网上直接授课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培育质量。搭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教育培训、在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加快实现由简单化“办班”向系统性“育人”的转变。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五)强化产品创新,加快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研究制定农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鼓励引导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等加强与农业企业合作,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完善科技创新能力,在农特产品研发等方面给予技术指导,增强我市特色农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进一步强化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分工协作,组建要素优化配置、生产专业分工、收益共同分享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发展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户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的小型产业化联合体。目前,正在着手起草《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要素投入,开展专业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多谢您的关注和建议,诚挚的祝愿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2019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产业发展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闫焕玲              联系电话:67170737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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