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269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
  • 2019-07-01
  • 2019-07-01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20号建议的答复

高中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一系列制度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委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以加快培育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以造就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以提高农民专业技能、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情况

(一)培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2014年,根据农业部文件精神和省厅部署要求,郑州市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几年来,我市紧密围绕都市生态农业建设,努力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分产业、分类型、分层次定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自2014年至今,全市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261人,其中生产经营型5743人,专业技能型3352人,专业服务型2080人。同时,向省农业厅选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62人,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对象24人,培育高层次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培育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在培育环节上,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环节,突出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培育对象上,坚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农业园区负责人和农业企业管理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在培育模式上,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按农业生产重点环节,分阶段安排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力求实现产业周期全程覆盖;在培育层次上,既有培训,也有农广校中职学历教育。

(三)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构建

加快构建起以农广校为主平台和主渠道,农业高等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有益补充的“一体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发挥郑州农机检测中心公益性作用,认定郑州师范学院、河南博雅花艺职业培训学校等28个社会化培育机构。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民田间学校47所,认定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4个,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21个。

二、工作方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省农业厅印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时制定了培育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往年各县区培育工作的情况,将任务合理分配到县区。重点突出以“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为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督促各县区加快实施认定管理办法,切实完成认定工作。

(二)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培育资源库。

为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抓好抓落实,我委认真遴选,组建学员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单等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的和意义,深入到养殖企业、村、组进行调查摸底,重点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将有意愿创业或扩大农业产业规模的农业科技示范户、优先纳入培训范畴,从而避免了新学员在注册时登录不上系统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学员重复参加培训的问题。坚持农民自主申报和基层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不同类别培育对象。登陆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实名注册,在线报名。

(三)精准培育,增强工作针对性

根据县市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用工需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单等广泛宣传,深入到企业、村、组进行调查摸底,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将有意愿创业或扩大农业产业规模的农业科技示范户、优先纳入培训范畴,同时,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培育对象遴选时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员予以倾斜。以产业为核心制定培育方案,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

1、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带头人轮训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等为主要培育对象,开展教育培训、创业实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用5年左右时间将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基本培训一遍。

2、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以青年农民、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民工等为培养对象,开展教育培训、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连续两年支持培养。

3、实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企业中的骨干人员、村组干部中的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等为培育对象,连续进行两年支持培养。

4、实施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以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劳作的农业劳动力、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农民以及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农业从业人员为培训对象,根据当地产业需求开展培训服务。

(四)创新方式,开展示范性培训

创新培训方式,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田间学校+现场指导”的培训模式,结合农业生产重点环节,采取理论教学、现场示范、考察交流、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灵活高效形式,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培训,切实提升学员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各级培训机构要结合培训资源优势和农民需要,积极探索创新,深化市、县(市、区)联动培训、院校合作培训、校企合作培训,探索网络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实效,打造农民培训特色和品牌。在综合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关农业项目安排及各地申报任务需求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了《郑州市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将培育任务分类下达到有关县(市、区)农委和相关培训机构。围绕全市葡萄等主导产业规划发展需要,结合经营主体县域布局、产业发展和示范带动情况,与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葡萄产业等8大技术体系紧密结合,开展示范性培训。

三、下步工作目标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环节。随着我市都市生态农业的发展,农业一二三产业的高度融合,需要一批掌握前沿知识、懂得先进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应用示范推广各类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同时,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也需要我们培养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县(市、区)提高认识,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向政府汇报,成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项优惠政策出台,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已培训过的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将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教育培训管理,选好培育对象

结合我市都市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全面掌握我市各类现代农业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发展花卉苗木、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的各类农民的基本情况,建好数据库。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作为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育对象;以创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后代等作为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业职业经理人重点培育对象;雇佣工人、普通农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劳动力作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实行生产经营型分产业、职业经理人分行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的分类精准教育培训。同时,加强同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量避免重复培训问题。

 

2019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科技教育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侯惠婷              联系电话:67185322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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