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翠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巩义农村公路建设列入郑州市建设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我市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低、技术状况差、通行能力弱、通达深度不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服务水平,2018年4月,郑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27号),明确2018—2020年,郑州市本级安排不少于4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将全市农村公路路网范围内急需改造,但未能纳入省“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进行建设。
《实施意见》出台时,巩义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还没有回归郑州市管理,巩义市回归后,我局积极与市发改、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同意将巩义市农村公路建设纳入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郑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27号)要求,各县(市、区)申报的计划项目应在农村公路路网范围内,公路技术状况为次差等级路段,或低等级道路升级改造路段。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巩义市交通运输局的沟通协调,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进一步优化巩义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6月26日
联 系 人:郑应太 联系电话:6717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