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340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8-22
  • 2019-08-22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053号建议的答复

张淑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截止2018年底,全市注册幼儿园达到1651所,较2010年增加767所;在园幼儿39.77万人,较2010年增加17.56万人;教职工5.19万人,较2010年增加3.13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3%,较2010年增加24.7个百分点,“入园难”进一步缓解。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32所,新增学位16.8万个。

二、工作思路与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计划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

1.出台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市正在推进出台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处于市政府发文阶段。方案针对目前城镇小区幼儿园存在的“规划、建设、移交、使用”不到位问题开出“精准药方”。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逐一整改,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必须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完善郑州市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政策。今年市财政局计划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县级政府投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奖补标准和建设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推进民办教育“放管服”工作

市教育局推进开展民办教育“放管服”工作,2018年已开展“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工作安排部署,推动出台规范的审批服务事项操作规程,指导和推动县区教育系统的“放管服”工作。下一步工作重点任务有五个:进一步厘清审批、管理权限,把审批权限放到位;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让基层单位审批有依据;进一步巩固全市公参民校治理成果,确保2020年秋季开学前全市所有公参民校治理到位;进一步构建民办学校信用管理体系,促进全市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实现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三)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资金投入

1.落实县级政府投入主体责任。按照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县级政府是发展当地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强调县区政府责任,幼儿园财政投入以县为主,市级财政以奖补为主。落实县级政府履行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2.追加市级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计划将综合普惠性奖补资金由每年4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按照入园率、普惠比、投入比(含财政占比、公办率、新建园情况)三个因素,设立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加快发展加大投入奖补项目,依据县区发展水平给予奖补。

3.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014年至2018年,争取中央、省级各类普惠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共计63886.36万元,全部用于扶持普惠性幼儿园,累计奖补幼儿园5541所,受惠幼儿127.9万人次。2019年我市向中央、省级部门申请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109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目前已下达117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942万元,省级资金1857万元。

4.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教师“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和培训支出;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市)及以下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奖补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鼓励各地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教研指导、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

    (四)健全民办幼儿园奖励制度

1.不断提升民办园等级达标比例。健全幼儿园等级评审机制,鼓励民办幼儿园上等级、创示范,对通过市一级、市示范、省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的民办幼儿园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2.设立民办十佳幼儿园专项奖励。持续开展年度市民办十佳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杰出人物(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对评选上的幼儿园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持续通过以奖代补、示范园帮扶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3.加强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将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纳入幼儿教师全员培训范围,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制定郑州市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计划,指导做好县 (市、区)级幼儿园骨干教师及其他各类人员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在2020年底,完成对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工作。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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