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343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8-22
  • 2019-08-22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078号建议的答复

段祥生、李建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教育局代拟了《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多轮征求市直11个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意见建议,4次召开协调会,多次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4月8日,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新建幼儿园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由项目开发单位负责建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 将配套幼儿园移交给所在县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移交后,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

二、成立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摸底排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逐一整改,配套幼儿园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三、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学前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将幼儿园教师配备和教师待遇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导部门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

 

2019年6月2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