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348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8-23
  • 2019-08-23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106号建议的答复

白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幼儿园入学难入学贵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

自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办园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郑州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2018年,全市注册幼儿园1651所,在园幼儿39.77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3%。公办园420所,普惠性民办园794所。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3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84.4%。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达标验收的幼儿园超过1200所,其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69所,郑州市示范幼儿园183所。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2011-2016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55所,新增学位14.5万个,超额完成计划目标。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7所,学位23340个,2017、2018年幼儿园建设任务均超额完成。

但是,由于基础差、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再加上城镇化、二孩政策的实施,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为此,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扩充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一、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增加公办学位供给,解决入园难问题

(一)制定工作目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河南省及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市政府制定了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的工作目标。根据测算,我市实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的目标,两年内需增加204所12班规模的公办幼儿园。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伟任组长;成立郑州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鹏担任。成立学前教育工作专班,专班专案破解发展公办幼儿园面临的土地、师资、资金、布局等问题。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协调推进整体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完善发展政策

出台《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办法》《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2份文件,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明确了新建幼儿园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由项目开发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移交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类治理无证办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四)建立推进机制

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市、区)政府基础调研情况,把2019年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的发展任务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将发展目标分解到县(市、区),设立工作台帐,建立专人专班,通过周例会、月上报、季公布的方式着力推进,确保实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的目标。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政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经费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市政府拟将建设奖补由市区每新增1个班补助20万元增加至60万元、县(市)每新增1个班补助10万元增加到40万元,综合普惠性奖补资金由每年4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

(六)规范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

建立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配套幼儿园由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七)强化督导问责

建立学前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公办幼儿园发展目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供给,解决入园贵问题

(一)制定工作目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河南省及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要稳定在90%左右。

(二)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

2015年6月初,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对扶持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各县(市、区)已出台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

(三)加大财政投入

市财政计划将综合普惠性奖补资金由每年4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按照入园率、普惠比、投入比(含财政占比、公办率、新建园情况)三个因素,设立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加快发展加大投入奖补项目,依据县区发展水平给予奖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019年我市向中央、省级部门申请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109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目前已下达117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942万元,省级资金1857万元。

(四)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

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教师“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和培训支出;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市)及以下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奖补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鼓励各地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教研指导、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的关注,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全面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欢迎继续给予我们监督和支持。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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