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355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8-23
  • 2019-08-23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158号建议的答复

刘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5-6岁)学龄前儿童书法艺术启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书法是我国宝贵的传统文化瑰宝,有着鲜明传统文化特征和艺术以及实用价值。学龄前儿童书法艺术启蒙教育能培养幼儿审美能力和对艺术欣赏的兴趣。但是这种启蒙教育必须遵循幼儿的身心特点,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都应符合国家制定的政策和文件精神。

2012年教育部制定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是目前我们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最详细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其中艺术领域对书法方面提出若干要求,可以指导我们开展相关书法启蒙教育。您提出的办法和建议只要不违背文件精神,又符合适龄儿童相应的身心发展规律,是可以开展并推广的。建议您和对这方面有意向的老师和学者认真学习指南精神并把书法启蒙教育作为一个科研课题去探索研究,形成一套即符合幼儿身心特点又能做好书法启蒙教育的成体系的科学方法。

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督促和帮助。

 

2019年6月2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