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19-00039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19-07-19
  • 2019-08-29
关于加强郑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19〕029号建议的回复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心、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尊敬的王瑞代表: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心、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和优化城市管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提升,为城市添光彩,为人民谋利益,既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更是人民群众的期盼。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好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住建部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部署的“2019年十大重点任务”中强调,要以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为着力点,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为此,3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改造实施方案》,4月3日市政府正式下发了《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成立了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房保障局、财政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市住房保障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根据《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导则》和《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督促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工作。

       《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强化街道、社区主体责任,强化机制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及时有效解决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导则》规定:

       1.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在主管部门备案,领取备案证书。

       2.组织业主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提供物业服务,签订物业服务协议。

       3.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明确,交费主体责任清晰,业主承担物业服务费用收缴率超过90%。

       4.出台并落实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用补贴政策。

       希望您今后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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