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9-00376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6-28
  • 2019-06-28
  • 2019-06-28
关于完善和修改现行的《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的建议的答复(建议编号:B(2019)174号)

尊敬的赵国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和修改现行的《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现状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原有的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条例》与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内容有了重大调整,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体制和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条例》的要求。《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因其上位法废止,故已不再适用,仅作为处理极少数原《拆迁条例》适用期间历史遗留问题的依据。

  2011年5月12日,市政府出台了郑政〔2011〕31号《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后又陆续出台了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指导、风险评估、工作流程等程序性规定。2014年市政府又出台了郑政文〔2014〕19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对低收入等特殊群体的补偿政策,补偿、补助、奖励等具体标准。

  二、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立法情况

  在新的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2012年在市法制办、市人大充分调研和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城建局征收办撰写完成了《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初稿,并多次组织研究讨论,进行修改完善。2013年根据市政府要求和相关部门意见将《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修改为《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3年4月22日向市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32家相关单位发出工作函,征求意见,并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收集和整理,2014年9月再次对《办法》进行修改,形成终稿。根据人大立法计划,2015年重新启动《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工作,2016年、2017年经多方征求意见,对《条例》草拟稿进行前后9次修改,最终定稿,共分6章,58条。2019年5月1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中将《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列为力争完成项目。

  下一步,市城建局征收办将继续努力推动将《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列入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并在立法过程中对建议中提出的对于“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及老年人权益和特殊群体给予特别保护的问题进行采纳。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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