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9-00378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6-28
  • 2019-06-28
  • 2019-06-28
关于评估老旧小区楼体质量,改建加装电梯的建议的答复(建议编号:B(2019)310号)

尊敬的魏亚楠等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评估老旧小区楼体质量,改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们对郑州市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指导。您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建立资金分摊参考的建议

  为给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提供参考,市城建局在借鉴上海、广州、厦门、南京、杭州等地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出资参考系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分二层出资和二层不出资两种情况,提出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各楼层出资参考系数,并提出了参考计算公式和参考计算案例,具体分摊金额可由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目前已将《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各楼层出资参考系数及计算案例》编入《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中,免费向全市发放。

  二、关于业主异议协商的建议

  为确保加装电梯工作在友好、和谐的基础上进行,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中明确了“业主自主协商为主、社区组织调解为辅、基层调解组织参与、区级职能部门提供技术咨询”的多层次矛盾调解机制,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初期和前期。

  三、关于建立起收益业主对受损业主的补偿机制的建议

  根据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精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可以从下列渠道筹集:由加装电梯业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所在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协商确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分摊比例应建立在加装电梯业主自主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不适合建立强制性的相关机制。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8年12月18日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以来,我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指导市内五区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为保证加装电梯有序推动,我市已成立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由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负责,积极联系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协调加装电梯工作开展,各区也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了责任部门,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二)加强市区联动。市城建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建立工作联系群等方式为各区解答疑惑,指导各区开展工作。组织各区进行经验交流,共同学习各区在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如开展政策宣传进社区活动、在社区设立加梯窗口等,加强各区沟通。为给各区实施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等加装电梯审查程序提供参考,市城建局于3月底,组织各区具体业务负责同志赴杭州开展学习考察活动,现场观摩杭州市联合审查工作。

  (三)加大督促力度。建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月报制度,要求各区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底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将结果予以通报,同时抄送市政府,提高各区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四)积极宣传答疑。一是编辑印发《郑州市既有住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主要包括加装电梯办理流程、出资参考比例、各区办理地点、加装电梯企业名录、加装电梯协议样板等,从操作层面为群众实施加装电梯提供指导,目前,该手册已向全市发放。二是《实施意见》印发后,市城建局与省市新闻媒体联系,发布相关信息,接受联合采访,集中回答有关疑问。三是设置公开电话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在怡馨家园等社区召开宣贯会,全面细致的为群众宣传政策、解答疑惑,指导群众实施加装电梯。

  (五)推动政策落地。为让加装电梯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城建局引导各区以业主加装电梯意愿较为统一的社区为突破口,开展加梯工作。目前,管城区已于6月14日召开了我市首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会,会议原则通过了宇通花园4部电梯的联合审查;金水区、中原区正分别指导辖区内的金成国际小区和电力小区开展加装电梯协议公示等前期工作。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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