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昌辉、候建玺、刘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严格禁止环保“一刀切”
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强调全市上下要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转变思想观念,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抓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结合点,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标准,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统筹双促进。
一是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禁止“一刀切”工作,市政府转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坚决禁止“一刀切”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文件要求,严格禁止环保“一刀切”。同时市环境攻坚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双统筹双促进”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对中央、省和市有关精神进一步细化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绿色调度”要求,有保有压,实施差别化管理。对使用SCR脱硝工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氮氧化物排放在50毫克/立方米以下的登封市宏昌水泥、嵩基水泥、上街区嘉耐特种水泥由去年的错峰停产改为不错峰;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氮氧化物排放在100毫克/立方米以下的水泥企业享受绿色调度、错峰停产两个月;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产值高、工艺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涉VOC行业,不再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对重大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分为一类、二类,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实施差别化管控;按照6月份开始实施的大气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信用好的10家工地评为“绿色工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通过实施“绿色调度”,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做好污染治理,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和经济发展“双统筹双促进”。
三是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在今年秋冬季错峰生产中,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的工业企业,不再纳入实施错峰生产工业企业名单中,对超低排放改造达标的水泥生产企业进行部分错峰时间豁免。今年我市列入错峰生产企业共598家,其中全部停产企业75家,限产企业516家,享受绿色调度、停产两个月的企业7家。从11月15日0时到3月15日24时,列入错峰生产的598家企业全部停产、限产到位,我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圆满收官。
四是加强督查检查。我市充分发挥三级督查“指挥棒”作用,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和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把环保“一刀切”纳入常态督查检查范畴,严肃查处停产停工代替整改、应付检查等环保“一刀切”行为,坚持每周调度督查情况。
二、加强对企业环保工作指导
我市根据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结合郑州实际,制定了《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一是组织成立郑州市各个行业深度治理专家组,聘请国内行业专家,指导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能力。二是分阶段持续开展对县(市、区)管理人员和工业企业负责人的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等,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意识。指导企业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转型升级,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开展工业深度治理宣传报道系统活动,大力宣传我市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构建绿色工业体系。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重大政策性文件的宣传解读,认真总结企业环境治理经验,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推动企业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营造全力治污、全民治污、全域治污强大声势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针对您所提其他尚未落实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可行的将尽快在具体攻坚任务中予以细化部署实施,继续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确保完成国家、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上是我市就您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的建议”落实情况,欢迎您继续关注监督我市的环境治理工作!
2019年4月22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50007
联系人:李浩然 联系电话:6718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