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85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议
  • 2019-11-19
  • 2019-11-19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19)155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建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指定专人办理,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加强治理力度

    2019年2月以来,二七区环保局多次接到群众反映南三环异味问题,为查清异味来源,二七区环保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环境监察、信访等科室建立全面排查机制,以垃圾填埋场为中心,周边5公里范围内(南三环以南,大学路以西,祈福大道以东,绕城高速以北)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区域内涉气企业无遗漏。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78家(次)。排查结果显示,该区域用地基本分为四类:

1、居民住宅类、商业区、荒地、建筑工地;

2、物流园区、仓库;

3、建筑类:搅拌站、建材行业;

4、民生类:郑州综合垃圾处理场;

在二七区侯寨乡东胡垌华美石材路,现场检查郑州市综合垃圾处理场时闻到浓重恶臭气味,初步判断南三环异味来源为郑州综合垃圾处理场。

2019年5月10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处同二七区环保局对南三环异常气味问题再次进行调研。随后对位于侯寨乡张李垌村的垃圾填埋场的环境、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组一行对南三环异常气味问题排查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违法企业一定要从严处理,对排查中发现涉及其它部门的问题,要主动进行联系,加强协调沟通,尽可能将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

郑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厂设计日处理垃圾2500吨,日处理渗滤液900吨,而目前垃圾日处理量已达5000吨,渗滤液日产生量近1500吨,严重超负荷运行,其渗滤液积存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日益增多,已达20余万吨,周边臭气熏天,群众反复举报。

一是提高渗沥液应急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主要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2018年7月已投入使用。二是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已于2018年7月完成。三是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对C、D、E区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该项目2018年7月已完成;用HDPE膜对A区垃圾堆体进行全覆盖,做好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2019年4月份完成政府采购,2019年6月完成堆体覆膜工程。四是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五次除臭、二次消杀作业。自2018年6月以来,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已做到常态化工作;垃圾填埋作业面增加固定除臭喷雾设施,增强除臭效果,2019年6月份完成。五是及时增建填埋区气体收集设施,并开展垃圾渗滤液处理外排水管网工程。为减少填埋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有效降低臭气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C、D、E区填埋堆体新增填埋气收集井7口,在A区填埋堆体新增填埋气收集井16口,已于2019年1月完成。2019年3月完成工程设计,2019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5月完工。六是积存渗滤液应急处理,并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2019年3月完成应急处理方案设计,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确定的工艺方案为:MVR+洗气,污水处理零排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资约3亿元。2019年4月落实用地,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外配电、厂房和设备基础)及政府购买服务招标,计划2019年7月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进场安装,2019年10月完成设备调试,2019年11月正式运行,2020年11月所有积存垃圾渗滤液全部处理完成。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2019年1月增加1台发电机组。目前7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及时增建填埋区气体收集设施。为减少填埋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有效降低臭气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C、D、E区填埋堆体新增填埋气收集井7口,在A区填埋堆体新增填埋气收集井16口,已于2019年1月完成。七是完成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锅炉的升级改造。2019年12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投入正常运行后,分流填埋场生活垃圾500吨/日,2019年6月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投入使用后,分流填埋场生活垃圾4000吨/日,候寨垃圾处理场进场量可以降低到设计处理规模以下,按规范进行填埋作业,气味可以降到最低,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八是加快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垃圾综合处理场生态修复工程。邀请专家团队对综合垃圾处理场现场勘验,提出系统完整的治理措施,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环境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方案》。目前,已编制完成《郑州市候寨垃圾综合处理场风险评估报告》、《郑州市候寨垃圾综合处理场污染控制与整改技术方案》和《郑州市候寨垃圾综合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应急处理方案》。2019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上述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下一步抓紧对《方案》进行研究,落实好《方案》中的工程措施,彻底消除污染隐患,降低候寨垃圾综合处理场的环境风险。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6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2019年6月份完成前期工作,计划2021年12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经多举措治理,垃圾填埋场气味已明显降低。垃圾填埋作业区进一步规范,生态修复及封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改善能源结构

一是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加快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省关于储气设施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中牟县豫中储气中心项目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主体建成;督促县(市)及城燃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与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签订应急调峰服务合同,落实应急储气能力。逐步扩大天然气使用规模,积极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的应用。2019年,中心城区民用天然气管道布设率达到97%。

二是积极推动太阳能资源综合利用,到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累计达到16万千瓦以上。扩大风能利用规模,积极推进中广核登封小红寨50兆瓦、新郑市风尚电力有限公司50兆瓦、登封马岭山80兆瓦和华润电力登封20兆瓦、荥阳飞龙顶48.6兆瓦等风电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企业用煤管理,加强企业煤质内控管理。按照《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要求,落实煤炭经营单位备案信息监管责任,督促落实煤炭质量管控责任,建立进销货台账、销货合同、质量报验报告专管档案,完善内控制度,按时报告经营等相关信息,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严格落实省、市燃煤质量标准,全市禁止生产、销售灰分大于32%、硫大于1%的劣质煤。电厂入炉煤达到灰分≤32%、硫分≤0.5%标准,逐步提高电厂入炉煤低位发热量,2019年6月起燃煤机组入炉煤发热量达到5000大卡/千克以上。对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煤炭的,责令改正,依法处罚。其中,市煤炭局负责煤炭生产环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流通环节。

三、打好扬尘治理提效战役

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开展城乡结合部净化行动、提高城市清洁效果,确保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一是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由市控尘办牵头制定《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推行绿色施工,督促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重点做好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的“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城市建成区内严格落实“两个禁止”要求。

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由市交通局牵头开展市区外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加大市域快速通道、国省干线公路、高速下站口及县乡公路清扫保洁力度,逐步提高城乡结合部、国省道机械化清扫率。2019年6月底前,完成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治理,两侧50米范围内实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或绿化),道路地面平整,积尘清扫及时,见到底色。2019年7月起,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方和单位,依规进行问责。县(市)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达到“双10”标准。

    三是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市城管局牵头实行建筑垃圾从产生、清运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全部渣土车要安装定位装置,做到车身全密闭,对车轮及车身进行彻底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清运车辆通行线路应避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

四、加强执法监管

一是严格执法监管。我局将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重管、重罚、重处”,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加强与检察、审判部门的协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觉接受市环境攻坚办的督查督导,严防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扬尘治理硬件设施不达标的或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挂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实行约谈问责。依据扬尘污染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对责任主体进行约谈警示。问题较轻、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主体进行约谈警示。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问题,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对政府投资项目延伸追究至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坚决防止“一刀切”,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和应急减排方案,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停而不治”等现象。加强规划整合,选典型、立标杆,推广绿色转型发展经验。对纳入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范围的重点项目,鼓励各地制定政策,在财政、税收、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更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和参与下,我市的环境质量将得到更大的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2019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李应超             电    话:67189275

抄    报:市人大、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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