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B349号议案的回复
尊敬的张俊红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融合教育实施”议案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您的提案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残疾孩子接受合适的教育、医疗康复等具有指导意义。
2019年3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郑州市为符合条件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我委根据职责分工,会同残联、民政、教育、医疗保障等部门成立残疾儿童康复专家指导组,开展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的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定点康复机构,定点康复机构严格按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开展康复训练,建立服务档案,制订服务计划,对在训残疾儿童每年度至少进行初期、中期、末期三次康复服务评估,及时调整服务计划,并将救助对象的服务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指导和政策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按照公开择优、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服务。二是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大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和宣传,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了解申请程序和要求,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配合教育部门,推动全纳教育。根据特殊教育委员会分工职责,做好学生医疗测评、建档、评估、辅导、康复等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