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B368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宋长润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B368号“关于在金水科教园区建立细胞组织库、细胞制备中心的建议”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在收到该提案后,高度重视,委派有关负责同志督办此事。经过多次沟通,我们认为,您的提案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对疾病的诊疗发展和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7月20日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共同组织制定下发了《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促进我国的干细胞临床研究。2019年3月27日发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与转化应用,促进医学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的尊严和生命健康;为了规范和促进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及转化应用,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4月14日发布了《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按照文件要求,拟开展相关干细胞临床研究及新技术应用的机构需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备案。
近段时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河南省生命健康行动方案》,我市发展改革委将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制定《郑州市生命健康行动方案》,根据郑州的实际情况在方案中制定干细胞库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拓宽视野,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助力郑州市的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工作。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