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58/2020-00062
  • 郑州市文物局
  • 建议
  • 2020-07-22
  • 2020-07-23
关于加大支持民营文化场馆建设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2020)197号 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卢超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民营文化场馆建设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个博物馆就是一所大学校。要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在传承祖先的成就和光荣、增强民族自尊和自信的同时,谨记历史的挫折和教训,以少走弯路、更好前进。”非国有博物馆承担了大量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为提升城市文化软件实力,传承城市文明,彰显城市精神,展示城市特色品质,凝聚城市广大民众向心力发挥着积极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2017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试行)》,从场馆建设、社会开放、运行管理等多方面对非国有博物馆进行扶持和规范。2019年5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提出三年内谋划建设各类博物馆100家以上,实现市域内10万人拥有1家博物馆,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人群覆盖率进入全国前列的目标。2019年11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再次印发《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每年设立5000万元博物馆事业发展资金,补助范围从非国有博物馆扩展到全市各类博物馆,为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增添新动力。

扶持办法主要包括总则、推进博物馆建设、扶持博物馆发展、加强管理服务等5个方面。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或《协让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规范》(试行),经市政府批准,可按规定以划拨或协议出让形式办理用地手续,非国有博物馆比照国有博物馆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土地、税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同时,市人民政府将设立“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资金”,用于博物馆事业发展,将从新建场馆补助、展厅面积租赁补助、年度绩效考评补助等3个方面对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进行有效扶持。新增设非国有博物馆的等级评估资金奖励,被国家文物局评估定级非国有博物馆给予一定奖励:一级博物馆奖励100万元/年;二级博物馆奖励50万元/年;三级博物馆奖励30万元/年。

除此之外,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做好相关服务,2020年4月,河南省文物局下发了《关于规范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的通知》,郑州市为规范非国有博物馆设立申报工作,便于举办者更好的掌握非国有博物馆设立申报流程,特制定《郑州市非国有博物馆设立申报指导手册》,简化申报流程,方便举办者设立申报。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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