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0255/2020-00032
  •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
  • 建议
  • 2020-08-28
  • 2020-08-28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关于对“筹建红枣现货贸易市场”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B256号建议的回复

石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筹建红枣现货贸易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新郑市是我国红枣主产区之一,有着8000年的红枣种植历史,大枣种植面积达1 万余公顷,精品大枣种植标准化示范区有4500公顷,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红枣之乡”,每年吸引全国其它产枣区约1000万公斤的大枣在新郑流通,已逐步形成全国最大的枣树苗木集散地和枣产品集散地。

但是目前我市红枣产品销售渠道较为单一,以电商销售为主,街边门店销售为辅,布局分散,且流通中存在质量参差不齐、价格系统紊乱等问题,区域性红枣批发交易尚没有形成集聚效应。同时,相较于全国其他五大红枣产区,特别是新疆大枣的迅速发展,沧州红枣交易市场占全国红枣贸易量的比重约70-80%,新郑红枣亟须健全果品流通体系。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设立红枣现货交易市场不仅可以帮助枣农稳定收益,更可以扩大新郑红枣品牌效应,对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拉动地区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结合石训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与相关局委和新郑市政府积极对接,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共同推进红枣现货交易市场项目建设。

我们衷心地希望石训代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郑州的市场发展建设工作,市市场发展中心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助推我市商贸市场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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