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20-00068
  • 郑州市司法局
  • 政务,建议提案
  • 2020-09-02
  • 2020-09-02
关于加大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的财政投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B(2020)10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孙会萍代表: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收到B(2020)104号《关于加大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的财政投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处室对您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进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向您汇报答复如下: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2019年6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2020年4月10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办〔2020〕9号)。为加快构建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市司法局在充分总结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拟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印发执行。我市《实施方案》对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将起着重要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建立市级平台1个,县(市)区级平台1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3040个,实现了四级平台建设应建尽建。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全市广大律师踊跃参与,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和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等公益法律服务,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为调动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积极性,我们多方协调,努力将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给与必要的经费补偿。2018年5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法律顾问的服务经费,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人口分布和法律从业人员配置比例的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经费,包括驻场法律服务人员购买服务和值班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2019年6月13日,我局印发的《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强调了律师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作用。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协调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加补助等多种方式,为村(居)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设施等。经过努力,新密市、中牟县率先将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坦率地讲,目前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虽基本上保证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初始经费,但各种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值班补贴、奖励措施还处在政策的空白期,还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这也是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当前和下一步需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日前,我们在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时,将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作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经费保障方面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市财政局,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给予保障。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依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工作量和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标准。待文件出台后,我们将协调财政部门将公益性法律服务补贴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明确科学合理的补贴标准,切实保护和调动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助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您的建议分析现状客观公正,畅叙理由有理有据,所提建议求真务实,对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有裨益。再次感谢您从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的高度关心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业,诚恳地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为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与呼。我们将虚心倾听你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短板与不足,攻难克艰,全力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而不懈努力。

祝工作顺利!



                                2020年8月5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宋智军                   联系电话:13663007697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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