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亲自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对于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27号),明确提出“县乡道二级120万元/公里,县乡道三级90万元/公里。贫困村村道路面宽度达到4.5米的补助标准为35万元/公里,路面宽度为3—4.5米的补助标准为25万余/公里。非贫困村通行政村道四级补助标准为30元/公里,通自然村村道补助标准为20万元/公里”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政策;2019年8月,出台了《郑州市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郑农路建〔2019〕1号),明确提出“通贫困村自然村组道路路面宽度达到4.5米的补助标准为35万元/公里,路面宽度为3.5米以上不足4.5米的补助标准为25万元/公里;通非贫困村自然村组道路路面宽度达到4.5米的补助标准为30万元/公里,路面宽度为3.5—4.5米的补助标准为20万元/公里”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政策。
鉴于近期原材料价格激增和人工、建筑机械价格的上扬,造成农村公路建设成本大幅提高,对农村公路建设产生了不利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我局正在与市发改、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减轻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压力过大等问题。
十分感谢您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