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 (2020)23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曙光代表:
2020年5月14日您在郑州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巩义市社会保险纳入郑州市管理的建议》,我局针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2014年巩义市实行省直管县管理体制,巩义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与郑州市分离。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同,经过六年的发展,巩义市社保政策与郑州市所属市县有所不同,部分待遇标准比郑州市所属市县偏低,造成部分市民的不满。因此,您在《建议》中提出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建议将巩义市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郑州市统一管理,由郑州市实行统收统支,并实行和郑州市所属市县一样的社保补贴政策。其次是巩义市社保政策统一执行郑州市相关办法和标准。
二、对社保基金纳入郑州市统一管理的分析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的意见》(豫发【2018】3号)文件精神,明确“直管县享有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直管县统计数据(包括部门统计数据)由直管县直接向省对口上报,并抄送所在省辖市。直管县的经济社会数据计入所在省辖市问题。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在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算决算、年终结算、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省与直管县直接对接,按规定需要省辖市对直管县配套的资金,由省财政承担”。据此规定,目前如将巩义市社保基金纳入郑州市统一管理,社保基金财政配套资金还需与省社保、省财政对接。
三、对社保政策执行郑州市相关办法和标准的分析
巩义市社会保险政策、待遇标准方面与郑州市不尽统一,特别是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职工医疗报销比例等有较大差异,巩义市职工和居民反映强烈。如:2019年巩义市职工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2496元,低于郑州市月人均养老金2909元;2019年巩义市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125元,低于郑州市月人均基础养老金195元。为实现郑州市社保政策标准统一的原则,我们同意巩义市社保待遇按照郑州市所属市县标准执行,享受与郑州市各县市区无差别的社保政策。
四、答复建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豫发【2018】3号文件精神和目前管理体制现状,我们建议:
1、建议巩义市社保基金在郑州市范围实现统筹管理。巩义市政府向市人社、财政部门提出基金统筹管理方案,征求人社、财政部门同意后,由市政府研究确定具体统筹办法;
2、建议巩义市社保政策和待遇标准先行按照郑州市所属市县标准执行,所需基金积极向省财政部门申请。
2020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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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赵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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