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2020)31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任东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对我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继2015年启动实施“1125聚才计划”后,又于2017年11月研究制定“智汇郑州”人才工程“1+22”政策体系,形成了各类人才全覆盖,引进、培养、激励全链条的政策支持体系。其中,郑州市人社局负责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青年人才储备计划、社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等政策均已将社会组织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实施范围。
在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方面。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高校毕业生来郑州就业创业,落户郑州并缴纳养老保险,即可享受本科500元、硕士1000元、博士150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在郑购房的符合条件可享受本科2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培训方面。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实施细则(暂行)》,计划“到2020年,加快培育1000名左右网络传媒、城市规划设计、市政管理、环境工程、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骨干人才”,对社会工作人才培育目标进行了重点强调。实施社会事业后备人才储备工程,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根据培训时间和层次给予2—4万元资助。开展了后备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最终509人纳入资助计划,其中包含社会工作人才21名。
在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分类体系,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将“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组织”纳入认定范围,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下一步,根据政策要求,建立人才分类认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情况,充分征求包括民政局在内的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定期修订完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将更多地方业绩贡献突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
将对社会工作者的奖励纳入全市每年开展的优秀专家表彰项目中,对在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获得同行业同领域认可、起到表率用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奖励。
在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保障方面。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人才落户政策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公安机关关于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对高端人才在落户、居留签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做了系统的阐述和要求,着力提升服务效能,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力争以精细的服务、一流的环境,消除人才的后顾之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服务事项,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化服务。
尊敬的任东勇代表,您提出的建议,对郑州市人才工作非常重要,也正是我们正在做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心帮助和指导,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0年 7 月 28 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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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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