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0-00328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9-28
  • 2020-09-28
关于“中小学生保障配餐质量”建议的答复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2020)125号建议的答复

胡玉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保障配餐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必要条件,是关系到每位师生的一件大事,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第三方配餐公司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是我们的责任。

一、目前情况

截至2020年7月1日,我市市内9区午餐供餐工作已实现全覆盖。

二、全方位保障午餐供餐工作

(一)严控准入机制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严控供餐进驻准入,供餐企业报名后,由各县市区供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企业资质,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予以劝退,在确定供餐企业时,采用供餐企业展示答辩会的方式,由需求供餐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评审组,在各县市区教体局、区市监局、区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和各县市区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专家和各方代表进行提问审查,从众多供餐企业中筛选出部分合格企业,随后,区教体局、区市监局、区卫健委和各方代表共同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供餐准入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午餐供餐工作长效机制

成立以校方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就餐管委会,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及配餐企业奖惩和退出机制,加强学校食堂及配送餐卫生安全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学校食堂及配餐企业的奖惩工作,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同时,对有违反合同或其他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企业,上报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依法处置。

   (三)加大明厨亮灶建设力度,提高午餐供餐安全保障

目前,郑州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96.10%,“互联网+明厨亮灶”在线率达91.59%。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保障郑州市午餐供餐工作,郑州市教育局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豫市监[2019]118号),加大力度推进中小学及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确保在2020年底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100%,在线率100%,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共同参与,形成科学、良好的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长效保障机制。

(四)规范重点环节,强化日常管理及相关人员培训

1.开展晨午检、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能上岗,并且按时进行年度体检,及时换领有效的健康证。每日开展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患病人员不得上岗。

2.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定点采购原材料(含食品添加剂)。我局要求学校必须到具有相关资质的采购点定点采购米、面、油、肉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允许从无资质的小摊贩或流动摊贩处购买。原料库专人保管,建立入库登记、验货及出库台账,不采购三无食品或原料,不存放过期、腐烂原料和有毒物品。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杜绝“一非两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2016年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学校食堂加入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的通知》(郑政食安办〔2016〕34号),在全市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推广工作,试点学校已安装完毕,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做到原材料(含食品添加剂)采购有据可依,有源可查。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我局一直非常重视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市属学校及各县(市、区)教育局食品安全专干培训学习,并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辖区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除了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培训外,各学校都建立了自我集中培训机制。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采购、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我局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五)组建专业队伍,与多部门联动督导检查

除了学校、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检查外,为了增强督导的专业性和督导队伍的稳定性,郑州市教育局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科长、专干,局直属学校的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组建了督导专家队伍,负责全市中小学午餐供餐的督导检查工作。检查以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检查内容包含食堂及配餐公司的选址、各功能区流程布局到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入库出库、加工操作、添加剂管理、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废弃物处置和人员管理等,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我局和各县(市、区)教体局都非常重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合督导,定期到学校及第三方配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现场评分,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意见,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有力改善学校食堂和第三方配餐公司的卫生状况及经营管理现状。

三、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做好午餐供餐工作的食品安全保障,有效的应急预案可以高效的组织应急处置,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降低影响、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基本原则。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区教体局、学校、市场监管局和区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信息报告

医疗机构、学校、市场监管局等工作人员发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由主管部门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食安办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有关单位、个人等报告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学校和当前涉及班级、学生人数等基本情况。

   (二)应急处置

1.事故调查。由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共同负责,教育局、学校配合组织可疑餐次午餐接收人员、发放人员、就餐人员、发病人员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询问调查,并及时收集留样食物、发病人员呕吐物、排泄物等样品备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流行病学调查等方式方法,提取相关证据材料,查清事件性质和原因,分析评估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认定事件单位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研究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建议,并提交调查报告。

2.现场处置。由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生产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现场调查结束后,责令生产经营者对被污染的的食品相关产品、设备、场所等进行清洗消毒,消除污染。

3.应急检验检测。由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负责,根据调查需要指定疾病预防控制或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机构,对疑似引发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相关样品(可疑食品、原料、半成品、环境样品、生物样品等),及时进行应急检验检测,提交检验检测报告,为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4.信息发布工作。疑似学校午餐供餐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统一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不实信息。区教体局、学校负责学生及家长的安抚、有关科学知识的科普等工作。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指导和督促我们的各项工作。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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