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0-00331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9-28
  • 2020-09-28
关于“进一步提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建议的答复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2020)161号建议的答复

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从2018年9月1日起,绩效工资总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7.8%。我市还建立了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每班每月补助7680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教师补助和延时服务津贴也会很快落实。

二、提高班主任工作积极性

班主任工作琐碎细致,责任重大。我市一方面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待遇,一方面增强班主任的职业幸福感,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在今年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的方案中,特别向班主任倾斜,从2018年9月开始,每位班主任每月发放津贴500元;通过组织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专业教学示范课比赛等,促进班主任专业能力提升;通过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评选十佳班主任、最美教师等,扩大名班主任和名教师的专业引领力,增强班主任的职业幸福感。

三、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提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龄津贴标准,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设地方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四、增加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教育局将在提升教师待遇方面,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安排部署,定期调整公务员和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在调整机关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的同时,同步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参考标准。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落实教师待遇方面,市教育局将协同相关局委加大督导力度,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不断提高教师获得感,让广大教师体面工作、潜心育人。同时,我们将积极反映,与相关部门联动,争取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紧缺优秀骨干教师参照郑州市人才政策给予生活补助等待遇。相信有您的关心参与,通过我们共同努力,终将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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