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0-00149
  • 郑州市公安局
  • 建议
  • 2020-07-07
  • 2020-07-24
关于对加大酒驾入刑普法教育宣传,减少醉驾刑事案件的建议的回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B171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王振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酒驾入刑普法教育宣传,减少醉驾刑事案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引导,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进行普法和警示教育,提高民众法治安全意识”建议,我们做出以下回复:

1、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酒驾入刑后,通过交通管理部门一次次整治行动和宣传曝光警示机制的实施,酒驾、醉驾率有所下降。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我们一方面采用传统的“撒网式”设置检查点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在每次突击、集中整治行动时组织省市各级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进行随警作战,对查处行动通过手机直播、现场采访酒醉驾驾驶员、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等形式,开展宣传警示曝光,震慑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提升驾驶员守法出行意识。

2、常态化开展宣传警示曝光。支队利用每月25日“曝光日”,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对典型事故案例,酒驾、醉驾、终身禁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支队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号,各级报纸、广播、网络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进行全面曝光,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3、警企合作,开展“零酒驾街区”创建活动。2019年以来,交警支队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先是由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建立联动机制,将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单位、个人诚信档案管理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增加交通违法成本,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随后,采取政府、企业、媒体探索新的酒驾治理模式,通过警企、警民共建,打造酒驾治理的街区预防新模式;支队及各执勤大队一方面在创建活动中积极邀请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将联合查处酒醉驾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另一方面,支队围绕酒醉驾典型案事例制作警示宣传片、公益宣传片等,在支队“双微”平台、抖音号等公安新媒体进行推送,广泛宣传酒醉驾带来的危害及后果,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使广大驾驶员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驾驶员自身法治意识,引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出行。

4、结合“七进”宣传,每月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社区等地,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展出酒醉驾典型案事例宣传展板、播放警示宣传片等,向交通参与者进行普法宣传;利用“三类重点驾驶人”微信群和短信平台,定期向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推动警示提示短信、典型事故案例,全方位、多渠道地讲解最新交通管理政策措施、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大小部分饮酒驾驶人的侥幸心理,努力实现从查酒驾变为治未驾。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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