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0-00199
  • 郑州市公安局
  • 建议
  • 2019-05-02
  • 2019-05-10
关于在我市快速路上设置系安全带标志的建议的回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第B320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刘本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快速路上设置系安全带标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快速路行车安全问题您提出了在快速路上设置系安全带提醒标志的建议,此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请审阅: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道路交通发展日新月异,尤其是近年来我市快速路通车里程的急剧增加,快速路逐渐成为我市主城区交通网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有效地缓解了城区道路交通容量不足和通行不畅的问题。在提供便利快捷的同时,由于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的薄弱,在快速路上行车未能严格遵守交通出行规则,另加此类路段行车速度较高,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极易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例如“2015年8月5日下午2点左右,在郑州市建设路西三环桥上,一辆现代车由北向南行驶时撞上路中间的石墩护栏,因未系安全带造成一对七八个月大的双胞胎婴儿与妈妈当场死亡。”

    汽车安全带的作用就是在车辆发生碰撞或使用紧急制动,预紧装置就会瞬间收束,绷紧佩带时松弛的安全带,将乘员牢牢地拴在座椅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一旦安全带的收束力度超过一定限度,限力装置就会适当放松安全带,保持胸部受力稳定。因此,汽车安全带起着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吸收撞击能量,化解惯性力,避免或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的程度。汽车事故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 80%。

    驾驶人驾车出行应严格按照交通安全规则出行,无论在任何道路上行驶司乘人员都应系好安全带。根据您所提出的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常重视,迅速安排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借鉴您所提出深圳市工作做法,近期将在农业路高架、陇海路高架和京广快速路上桥匝道口设置“系安全带”标志,并逐步在全市快速路推广,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最大努力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目前,已在陇海高架嵩山路东西上桥匝道和陇海高架黄河南路路东西上桥匝道安装了四块标志。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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