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0-00200
  • 郑州市公安局
  • 建议
  • 2019-07-20
  • 2019-07-26
关于在城市快速路匝道、出入口设置交通严管区,确保道路通畅的建议的回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第B335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梁新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快速路匝道、出入口设置交通严管区,确保道路通畅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度增加,郑州交通问题组建凸显出来。为解决道路交通问题,特别是机动车拥堵问题,郑州市近十年开始在市区修建快速路和下穿涵洞,虽提高了部分路段和交通节点的道路交通通行能力,但对快速增长的机动车来说是杯水车薪,并引发了一系列的其它交通问题,向您所说的“因快速路上下桥匝道口,下穿隧道出入口旁地面辅道等交通‘咽喉’地带通行能力不足,严重影响了城市快速路的通行能力与行车速度”的问题。这就是城市交通问题如何解决提出的思考。城市交通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单方面的增加部分路段和交通节点的通行能力,而是要从交通的原理着手,交通是人和物量的移动,只要实现人和物的移动,就是好的交通解决方案。

目前,世界上普遍解决交通问题是交通需求管理,其基本思想就是问题产生的根源上采取措施,一方面防止目前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采取措施解决目前的问题。对交通系统而言,对于已经出现的各种交通问题,不是仅仅等待着解决这些问题,而是从交通需求的源头着手,做好前期规划,采取合理的措施,适当限制、引导需求,从而结合后期管理,是目前的交通系统通畅运转,并使交通系统可持续化发展。它包括整体增加交通运输系统的容量(公共交通)、局部减少交通运输系统的容量(缩减小汽车出行)、降低交通需求(缩短居民出行率)以及以上三种方式的结合。

而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进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郑州的快速路违背了快速路基本功能,而将快速路变成了城市交通机动车需求道路、开口较多、路面交通系统部完善,从而引发相应的交通问题。

您对目前的快速路分析非常到位,针对您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交警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目前采取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开展全市快速路道路交通研究,借鉴上海等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理念,建设智慧快速路交通管理系统;

二是加强衔接处的地面交通研究,提高上下桥匝道口衔接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尽可能匹配快速路产生的交通流;

三是加强交通管理措施,目前上下桥匝道口基本安装了电子抓拍系统,规范了行车行为。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和违法处理力度,目标是“行有序、路畅通、人平安”。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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