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0-00203
  • 郑州市公安局
  • 建议
  • 2019-07-12
  • 2019-07-19
关于对完善郑登快速通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回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第B345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宋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郑登快速通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2012年起,郑州市规划建设了十七条放射性主干道,分别是金水东路、商都路、机场高速、郑新路、中州大道南段(北段)、大学南路、嵩山南路、郑密路、航海西路、中原西路、郑上路、化工路、科学大道、江山路、京广快速南延线(北延线),是郑州市出入口重要的交通主干道,郑登快速通道是其中之一,这些放射性道路主要由市交运委负责建设,在四环以外(个别三环外)的路段大多是按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的,这些路段从设计理念、道路结构(横断面)、交通服务功能、交通管理控制方式和城市道路标准均不一致,如缺少专用非机动车道、无人行道、行人过街设施少、交叉路口缺少渠化等存在诸多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二、2017年2月4日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四条规定“市交警支队负责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城市道路(包括公路兼具城市功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市建成区范围内公路交通信号灯管理和智能交通设施建设管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由市交通委和市内五区、四个开发区负责”。第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整修的城市道路通车前,交通基础设施应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新建、改建、扩建、整修的城市道路的交通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部门须完善验收资料,建立移交制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综上所述,我们的意见是:

1、郑登快速通道上以公路标准建设的路段,其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由道路建设部门(市交运委)负责。

2、郑登快速通道上已经达到城市道路功能标准的路段,其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单位尽快向市交警支队进行移交,未正式移交前仍由道路建设部门(市交运委)负责,移交完成后由市交警支队负责管理维护。

3、在郑登快速通道日常道路交通管理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交警支队将联合市政等部门,加大对工程车、载货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车辆的查处,严厉打击超载、超标运输以及非法运输对道路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对事故多发点位和路段做到及时上报和加强疏导。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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