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0-00216
  • 郑州市公安局
  • 建议
  • 2018-12-02
  • 2018-12-07
关于切实解决郑州市中小学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周边安全的建议的回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A012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姜会雁代表:

   您提出的“切实解决郑州市中小学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周边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一直是交警部门关注的重点工作,仅2018年就针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和校车配套停靠站点交通设施进行过多次排查,而且交警部门针对校方反映过来了门前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意见和建议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完善,各辖区大队也针对学校周边的禁停标志、警示标志、限速标志以及人行横道和网状线缺失情况,不间断的向交警部门反馈报告缺失情况,交警部门也会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完善。

一、划分安全区域

依据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规范《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14)》校园出入口应施划网状黄色禁停线。交警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充分结合了每所学校具体情况,在校园门口施划黄色网状禁停标线,同时辖区大队也与学校进行沟通、联络,在远离学校100米以外路段设置学生下客区,乘坐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学生在落客区下车后,步行进入学校,确保学校门前安全、畅通、有序;

增设交通设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前几年已经从校园安防角度出发,在校门处设置了防撞移动栅栏,并结合城管部分在路侧石上设置了人非隔离护栏,同时结合辖区派出所、办事处等部门在学校门前及道路上增加了监控摄像头。根据市局《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和支队《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交警支队结合郑州市具体情况制定市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准:

一是学校大门应施划人行横道线,除大门在路口50米范围以内的学校;二是路段学校门前人行横道线两侧应设有人行横道警示标志(小学、幼儿园应为注意儿童警示标志),建议采用更为醒目的荧光黄绿色反光膜;三是路段学校门前人行横道线两侧应设有“前方学校、减速慢行”文字提示标志;四是市区学校门前为双向4车道(含4车道)以上道路,可在人行横道线处设置移动式信号灯,信号灯摆放由学校管理,维护、修理可委托八大队,信号灯费用由学校或政府出资。(如:航海路六十三中等);

五是学校周边可根据具体道路情况设置临时停车位,供接送学生车辆停放。交警支队同时与市教育局和各区属中小学积极联系,定期完善市区校园周边相应的交通设施,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配备专兼职人员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挨肩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已经结合辖区办事处安排联防队员在校门前进行交通疏导,对于一些临近交通干道的学校,上下学期间也安排了民警进行疏导。同时,下午城管部门也针对学校门前和附近小商小贩进行了整治、查处。

加大宣传力度

 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一直是交警部门关注的重点,2018年以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交警支队已经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了以“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为主题的多次宣传活动。

加大奖惩力度

针对各类交通违法,交警部门一直保持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

在民警日常现场处罚的基础上,交警支队又利用科技手段不断拓展非现场执法手段,如:针对机动车方面在原有9种电子抓拍类型的基础上扩展到13种电子抓拍类型。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现象,研发了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设备。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结合其他相关部门将交通违法行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中进行管理。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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