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0-00225
  • 郑州市公安局
  • 建议
  • 2018-12-02
  • 2018-12-07
关于严肃禁止16周岁以下公民骑行电动车的建议的回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B055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肃禁止16周岁以下公民骑行电动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切实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拟建立联动机制,将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单位、个人诚信档案管理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增加交通违法成本,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今年9月,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郑州市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印制下发了“文明交通 文明伴我行——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提出“把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信用建设”,把学生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不良诚信记录,在信用郑州网公示。对严重失信的在校学生在评优和推荐报送等方面予以限制。

在日常工作中,交警支队围绕学生文明出行、增强学生文明交通意识等方面,结合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支队定期组织民警深入中小学先后开展了“文明交通宣传进校园”、“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周”等活动。各交警大队民警采取主题班会、专题授课、发放宣传资料、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走路、候车、乘车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今年以来,交警三大队组织民警走进郑州市盲聋哑学校,给孩子们上一堂“无声”的交通安全课;交警九大队组织民警走进郑州市纬三路小学,围绕小学生骑行“共享单车”上路应遵守的交通法规进行全面细致的讲解。交警一大队走进优胜路小学,围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开展“上下学校交通安全通道”活动,组织学生、学生家长、学校老师成立“文明交通劝导队”,共同维护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交警二大队与中原区教委,组织开展“小黄帽”平安出行活动,为学生免费发放“小黄帽”,在上下学路上佩戴,切实减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支队已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进社区60余场,发放宣传品5万余份。

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普法教育。支队二大队的警示教育基地设备齐全,教育形式新颖,受到社会各界欢迎。支队经常组织行政单位、企业、学校等前往体验参观,每个月前往接受教育的群众达到数千人,支队利用这个机会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意识。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围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及青少年守法出行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平台,一方面设置微话题、微讲堂,针对“16周岁以下公民骑行电动车”相关法律规定及危害以动漫、微视频等中小学生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依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上交通安全课,讲解事故案例,情景剧等形式,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必知必会的安全常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交通安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面对着日益加剧的交通问题,作为交通管理部门交警支队同样面领着巨大的交通压力,但仅仅依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远远不够的,也不符合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问题上,也请各位代表多方呼吁一下,请社会各界都来关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只要大家都宣传法律、遵守法律,就一定能创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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