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20-00063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8-20
  • 2020-08-21
关于妥善解决拆迁村坟地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B18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妥善解决拆迁村坟地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B18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爱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拆迁村坟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殡葬工作关系民生、关系到社会文明进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2018年,民政部等16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特别指出:到2020年,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2019年,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明确规定:2020年,50%的省辖市、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50%的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2021年,每个省辖市、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殡葬基础设施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殡葬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公益安葬设施缺口较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虽有建立,但使用率较低,管理维护水平参差不齐,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补齐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短板,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需求,我市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唱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郑州市和中牟县、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郑州航空港区、上街区各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各县(市区)、开发区50%的乡镇各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2021年,郑州市每个乡镇各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距离乡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以组团建设规模适度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殡葬基础设施市、县(市)、乡镇、村全覆盖。另外,我市目前现有22个经营性公墓。完全能够满足广大群众丧葬和拆迁村坟地安置需求。

 

 

                            2020年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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