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0-00079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议
  • 2020-08-05
  • 2020-08-14
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小区供水、供电设施‘一户一表’完善进度,实现专业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141号建议的回复

闫福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小区供水、供电设施‘一户一表’完善进度,实现专业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2015年度,郑州市实施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项目,依据郑政明电〔2011〕18号文,从2011年-2015年底,对当时全市尚未完成的约28万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改造范围:郑州市五区;市政管网已到达、常压供水满足要求;自愿申请。高层用户因涉及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的管理权责问题,未列入改造范围;政府明电同时要求,逾期申请户表改造的用户,将全额收取改造费用。

2015年至目前,我市新建高层住宅,统一对三层以下(含三层)市政常压供水用户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三层以上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计量收费以加压总水表为界,加压总水表以后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抄表收费。近年来,有部分单位、用户提出申请,对二次加压分户水表要求自来水公司进行管理、收费。因为缺少收费管理的政策和依据,暂时未能实施。2019年,我局就二次供水方面问题已经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由价格主管部门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运行成本进行核定,出台相应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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