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霞代表:
您提出的“信鸽协会会员规范饲养信鸽”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阳台外和窗外搭建鸽舍。饲养鸽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第四十八条第八项“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拆除鸽舍”。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饲养信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规搭建及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鸽舍、鸽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于信鸽协会对具备养鸽环境的会员发证,发证后的监管工作,我局将会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