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0-00091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议
  • 2020-08-07
  • 2020-08-14
关于加强城乡结合部垃圾处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325号建议的回复

陈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结合部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的问题

2019年11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改进城市管理与改善人居环境”(以下简称双改)工作动员会,印发《关于推进“三项工程、一项管理”改进城市管理与改善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郑州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郑州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5份文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统筹的市双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和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4个指挥部,高位推动以城市道路、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为主体的综合改造工程,和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我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共涉及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36个乡(镇、办、园区、管委会),涵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四个方面43项具体工作,力求通过全覆盖、全方位、立体化、高标准综合改造,努力将城乡结合部打造成一个无垃圾积存、无黑臭水体、无私搭乱建、无“散乱污”企业,基础设施全覆盖、城市功能全配套的美丽区域。

结合各地实际,根据前期规划,城区内综合改造工程类公共设施项目共216项,其中,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工程35项,全部有序推进,计划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完成。目前,城区完成示范点(村)建设24处,投入资金3.65亿元;东部垃圾焚烧电厂已建成投运;中原区、经开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已建成投运;中原区、管城区、经开区投入1000万元,购置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17台,环卫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完善。

二、关于“理顺机制体制,巩固工作成效”问题

2020年5月21日,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在原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产业结构优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7个专项工作组基础上,增设城区组、县(市)组,分类指导市内5个区和3个开发区、4个县(市)综合改造工程,有效增强工作指向性和实效性。

目前,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架构已参照市指挥部健全,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市、县、乡、村四级实施台账已完善,均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节点、进度要求以及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乡镇办和村(社区)的领导分包制度已落实,责任领导通过经常性深入所分包的单位和辖区,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为全面推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关于“建立健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问题

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已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季度观摩督导、分包市领导每月督导、指挥部日常督导、责任主体单位不间断自查四级督导机制,对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综合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并纳入双改工作考核体系,实施奖惩。

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已建立周例会、旬调度、日常督查、问题交办和约谈通报等一系列工作推进制度,同时,正在酝酿日常考评制度,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四、关于“结合城乡结合部各村庄实际,因地制宜处理”问题

各地情况不一、基础不同,为有序推动,我们始终把握“目标导向,突出特色”的工作原则,针对“县市和城区、国省干线和城市道路、市政道路和非市政道路、规划保留村和非规划保留村”等不同情况,分别制定执行相应工作标准。

生活垃圾方面,已完成卫生死角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建筑垃圾方面,已完成现存建筑垃圾堆体和非正规填埋点核查,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存量治理。

五、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问题

人民群众始终是城市管理的“主体”。我们坚持把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放在首位,做到宣传发动在前、规则告知在前、人性化执法在前、真诚服务在前。一方面,持续完善宣传沟通机制,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公告任务、展示成效、曝光问题;进社区、入住户,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突发问题,使宣传沟通成为综合改造工程的“润滑剂”。另一方面,各区(开发区)通过示范点(村)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用整洁的村容村貌、完善的基础设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幸福感。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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