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0-00180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0-11-11
  • 2020-11-11
关于郑州市区中小学空间综合规划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B1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郭久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区中小学空间综合规划利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很有针对性,作为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我们认同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的建议和我市实际,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小学生开朗活跃、充满创造想象激情。活跃的思维使他们渴求跌宕起伏的变幻,美好的校园环境空间应层次丰富、形式多变,因而校园公共空间利用、地下空间利用在校园整体规划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目前我局在规划方面做作的工作

(一)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

1、政策依据

2014年6月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郑政〔2014〕23号),并在2018年5月重新印发《郑州市城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郑政〔2018〕41号)。

2、对于新建中、小学用地地下空间规划

按上述文件要求,对于新建中、小学用地,原则上均应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应结合学校自身需求所处区域基础设施要求,在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规定的情况下编制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地下空间功能原则上以配建停车、公共停车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为主。

3、对于现状有条件可以改造的中、小学地下空间规划

对于现状中、小学,有条件可以改造的,本着首先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为首要目的,并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有甲级资质规划设计单位,根据学校所处区域的功能定位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进行梳理,研究有关现状中、小学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后,编制现状中、小学用地地下空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4、地下空间使用权

设计条件根据地下空间控规出具,并纳入中小学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中、小学地下空间均为地表的结建工程;结建地下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

另外,除了全封闭式的地下空间建设,开放下沉式花园、庭院的做法也是非常好的选择,这种建筑形式能够更为有效的使地下室获得天然的采光和自然通风。而且从校园整体布局来看,使得校园内呈现出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的层次美感 。

(二)加强学校公共空间的综合利用

目前我局在对学校建筑工程规划审批中,结合建筑方案和修规设计,在满足学校空间功能需求前提下,还将校园文化特色融入学校文化精神,从而提升校园公共空间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校教育用地的使用效率,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未来工作计划

在今后对中小学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中,不断的进行理念创新,坚持地上公共空间与地下空间相结合,将校园公共空间作为承担着将学校文化、育人理念等潜移默化融入学生的行为的功能。切实提升我市中小学公共空间的多重功能性,推动校园人文氛围的建立,使校园公共空间更好地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

以上为我局的回复意见,欢迎您就此问题随时与我局沟通,希望您继续关注与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联系单位: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刘屹            电话:6718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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