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0-00181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
  • 2020-11-11
  • 2020-11-11
关于在郑州市尽快推行第四代立体庭院住宅建设试点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B5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红敏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在收到建议后,对第四代立体庭院住宅的建筑形式进行了研究。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市尽快推行第四代立体庭院住宅建设试点的具体建议中“对于第四代庭院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给、项目建设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我局结合职责将相关回复内容提供如下:

第四代立体庭院住宅,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中城市森林花园”。在城市中心形成每层都有公共院落,每户都有私家花园的空中庭院房。城市森林花园建筑作为创新性的建筑模式,是对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益探索,对提升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利用空中平台和屋顶提高绿化覆盖率,有效缓解城市温室效应,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二是将建筑与绿化有机结合,扩大城市可利用建设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推广屋顶绿化,是建设“海绵城市”的有效措施。

目前,浙江、成都、长沙、株洲、湘潭、韩城、眉山等省市开展“城市森林花园建筑“项目试点,并出台相应鼓励政策,从折算绿地率、绿化阳台(公共绿化平台)和空中停车不计入容积率等方面进行引导和扶持,推动试点项目发展。如浙政办发【2019】60号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相关鼓励政策:“允许试点项目的公共立体绿化合理计入绿地率,鼓励和扶持建立社区农业等立体绿化综合利用机制,推行绿色建筑。支持试点项目合理确定防灾安全通道、架空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支持试点项目空中花园阳台的绿化部分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以上开展项目试点的城市中,成都的七一城市森林花园已于2019年建成,株洲试点项目已在建设阶段。

第四代立体庭院住宅的土地供给将结合选取的试点,优先组织土地供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地价评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出让;同时,我局密切关注已开展试点的城市相关动态,及时组织考察学习,探索创新土地供应政策,为第四代立体庭院住宅提供优良的土地要素保障。

我局对城市森林花园(第四代)住房的普及发展高度关注,大力支持,日前,我局与市房管局就第四代住宅在我市进行试点推广和出台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市房管局正在牵头整合资源规划局、市建设局、园林局的意见,准备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学习借鉴其他先行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我市第四代立体庭院住宅的相关扶持政策。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规划事业的关心及付出,也感谢您对我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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