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斌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电动车规范停放充电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组织防火监督处和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现答复如下:
我支队自2012年前后,在分析研判火灾事故形势时就发现了郑州市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的事故规律,并与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协调提请将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预防纳入《河南省消防条例》。现行法律《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统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庭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在城市建成区燃放孔明灯等携带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同时,在今年《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规定了各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在非机动车管理中应当履行的责任,其中明确规定:第二十八条,“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并安装匹配的集中充电设施。安装集中充电设施应当符合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禁止私拉电线、插座为非机动车充电”;第三十三条“下列区域禁止停放非机动车:(一)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设施处”;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我支队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主动发动多种社会力量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日常的安全管理。支队先后提请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将“社区充电桩整治规范”纳入 “城市精细化管理20项重点工作”;2018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实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项目”列入和2018年“惠民重点实事”,2019年,全市按照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治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会议上专门强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带队检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并提出明确要求,并多次召开专题部署、联席、协调会议,层层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2020年,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纳入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通过市安委和市防委共同整合多部门力量共同治理电动自行车从设计生产、销售维修和日常管理方面的隐患问题。
支队积极联合市公安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民政局等部门下发文件,从源头进行把关,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其工作责任,分层级、逐部门列明责任清单,明确整治任务。同时,支队联合安监、工商、质检等部门,以及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召开约谈会,严格把关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环节,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全程报道,督促单位公开承诺、守法经营。支队主动与治安、经侦、交通等有关警种捆绑作战,牢固统一“一盘棋”思想,按照乡镇(街道)、居民小区、住宅楼制定排查计划,确保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与市房管局、物业协会密切协作,组织全市20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就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行重点培训、进行督导和帮扶,督促其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履行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日常维护管理和规范存放、安全充电的监管责任。郑州支队以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为重点,创新运行“每周一查”工作机制,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不放心场所和乱点区域,要求机关干部和消防文员全部下沉,开展现场整改和现场警示。
支队充分发挥消防网格化管理作用,积极借助郑州市网格化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和手机终端系统,发挥三级网格一线人员抓隐患、抓整改的能力,调动全市889名专兼职社区民警、6389名网格“一长三员”、8600名巡防队员、19000余名保安队员、2000余家物业等基层防控力量全面参与,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信息互通机制,对“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隐患实施动态化治理,切实发挥“主力军”和“主推手”作用。同时,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力度,督促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辖区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调动各派出所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引导居民提高安全用电、规范存放电动自行车和杂物的意识,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法严肃处理。采取一定奖励机制发动巡防队员参与到居民住宅区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中,将其作为乡(镇)办事处工作开展的配合力量,重点对无物业管理单位的老旧小区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村民自建房,进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检查。
下一步,我支队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征求各行业部门的相关意见建议,充分调研,将制定《郑州市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作为下一阶段的立法计划,并在此过程中主动作为,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共同抓好日常管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心消防、关注消防,为消防工作的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保持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为建设平安郑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