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0-90028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建议
  • 2020-08-28
  • 2020-11-11
关于将中医药诊连锁药店纳入慢性病防治体系,共建“健康中原”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编号B(2020)287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海明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中医药诊连锁药店纳入慢性病防治体系,共建‘健康中原’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即“统帐结合”的方式,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参保人的住院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参保人的门诊费用。

郑州市医疗保险从2001年1月1日开始运行,运行之初,为减轻参保人员“慢性病”、“特种病”门诊医疗费过重的经济负担,对患“慢性病”、“特种病”的参保人员给予适当补助,首批确定了五种“慢性病”、“特种病”门诊保险政策。之后随着政策进一步完善,门诊规定病种种类逐渐增加,参保人申请病种也由一种,增加为两种,慢性病报销比例也在提高。目前郑州市医疗保险办理门诊规定病种32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67种,共99类疾病可以在门诊治疗享受按比例保险政策。这些病种基本覆盖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重特大病,最大限度解决患慢性病、重特大病人员的门诊就医负担。目前享受慢性病参保人员共计40余万人次,2019年慢性病统筹基金支出5亿多。为了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申报病种数量不受限制。

2018年郑州市在全国开创了“门慢处方共享、在线挂号、视频问诊、送药到家”的线上线下服务新模式,依托门慢处方共享平台,实现定点医院和药店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线下流程中,患者在定点医院完成就诊后,医生开具的处方会自动上传至处方共享平台,平台会将处方信息和能够取药的药店信息通过短信推送给患者,患者按照短信提示内容可以选择任何一家满足条件的药店完成“刷脸”购药;线上流程中,患者可在微信公众号完成在线挂号、问诊,问诊后医生开具的处方自动上传至处方共享平台。平台会自动定位患者当前位置并匹配满足处方的周边药店供患者选择,患者确认药店后可以选择门店自提或者送药到家。如果选择送药到家,输入患者送药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在线完成结算。平台将把具体配送信息发送至患者选择的药店,药店完成配药并通过专业的配送团队向患者配送。

目前,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人民医院、登封市人民医院及其周边46家定点药店已开通此项服务,累计共享处方20万余张。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医院正在试运行。此外,在门慢处方共享的基础上,以郑州人民医院为试点推进普通门诊处方共享工作,结合“扫脸付”技术手段,实现“24小时智慧就医购药”服务。现在郑州人民医院和大参林药店文化路店以已上线运行。

今年2月份,郑州市医疗保险的门诊重慢病待遇就已经实现了按季度取药的长处方购药,解决了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参保人要多次去医疗机构开方的问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因此您所提到的相关健康教育、用药跟踪、生活指导等项目,是不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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