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19-00122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建议
  • 2019-06-06
  • 2019-11-08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二次会议B(2019)399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闫书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制度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医养结合是“医”、“护”、“养”三元合一的创新养老模式,是当前经济快速发展下新时代的产物。其具体是指在传统机构养老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和经济供养的基础上,向选择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和健康水平,缓解社会老龄化问题。医养模式集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为一体,将养老机构和医院功能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

     医养结合机构是兼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

二、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种,广义上又称为全民健康社会保险,即保险待遇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狭义的医疗保险仅指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生活和医疗救治方面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所以,医养结合与医疗保险为两个互相独立的概念,医养结合所面临的多种问题中涉及医疗保险的也仅是医养结合机构的定点医保纳入问题,而医养结合制度的建立需要政府各部门各系统的通力合作。

至于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问题,我局一直都非常重视。前期,我局已将申请郑州市医保定点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为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今后,对于郑州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在申请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时,我局也将会给予优先纳入。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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