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19-00123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建议
  • 2019-06-06
  • 2019-11-08
关于将上街区人民医院纳入荥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二次会议B(2019)423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张自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上街区人民医院纳入荥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答复如下:

    1上街区人民医院(现为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和荥阳市人民医院同为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并按照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承担着郑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职能。

2.目前,郑州市医保基金和郑州市“五县一区”的医保基金分别为自筹自支、独立管理。荥阳市是隶属于郑州的县级市,其医保基金自然也是自筹自支、独立管理。因此,荥阳市的参保职工到上街区人民医院就医时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同理,新密市的参保职工到荥阳市人民医院就医时也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3.由于医保基金的自筹自支,独立管理,各统筹地区一般不会把辖区外的医院纳入本地定点医疗机构,而本地区职工及群众到辖区外就医时需办异地就医手续。

4.目前,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处在改革的进程中,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建立更加完善的市级统筹制度也是市医保局当前的主要工作。相信随着医疗保障局制度的逐步完善,医保统筹层次的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的管理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我们也将有能力取消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地域管理障碍,使我市所有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医保制度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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