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20-00097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人大建议
  • 2020-11-13
  • 2020-11-13
关于疫情影响下促进郑州市文旅行业发展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2020)76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冲代表:

您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疫情影响下促进郑州市文旅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市文旅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所提出的意见认真学习研究,并与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沟通联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经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一个很好的建议,客观分析了新冠疫情对文旅产业的


影响和文旅企业、市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后疫情”时期如何恢复和促进我市文旅行业有序、快速、健康地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措施,为我们下步工作提供了重要思路。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文旅产业遭受重创,仅仅一个春节假期全国文旅产业就损失5000多亿元。郑州市也是如此,“五一”假期,全市接待游客量和旅游总收入同比均下降了40%多;端午节假期稍有回升,共接待游客445.5万人次,同比减少36.9%,旅游总收入15.1亿元,同比减少30.7%。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文旅产业来说,不仅是对经营管理能力的一次重大挑战,而且是对经营管理体系的一次严峻考验。

针对新冠疫情,我市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采取多种举措,帮助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刺激文旅消费复苏。开展了为文旅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要素强信心”活动,设置专项工作组,16个工作专班,确保每一个板块有人在抓、有人在管。督导有关银行,为246家旅行社暂退旅游质保金3588万元。邀请业内知名专家为我市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免费在线讲授专业知识、技术技能、政策解析等内容,共培训1745人次。组织我市85家文旅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再贷款再贴现资金。组织全34家开放景区、60家星级酒店分别出台了免票、打折等不同的优惠措施。全面启动了“2020郑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第二季”暨“河南人游郑州”活动,以“郑”好旅游、“郑”好休闲、“郑”好购物、“郑”好读书、“郑”好观影、“郑”好夜游”六大活动板块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文旅活动,出台系列文旅惠民措施,激发文旅消费潜力。进一步整合沿黄河文化旅游资源,推出了“缘起·黄河文明之魂”、“功夫·禅宗少林之源”等5条沿黄特色线路。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出了“中国功夫之旅”、“华夏寻根问祖之旅”等14条精品线路。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将郑州的核心旅游资源串在一起,方便市民游客休闲旅游。加快推进“只有河南”、“海昌极地海洋馆”、“黄帝千古情”、“银基动物王国”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督促其年内开业,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依托建业·华谊电影小镇、建业足球小镇、园博园、绿博园等主要景区开展夜游活动。积极打造二七广场、千禧广场、花园路等区域性夜消费集聚区商圈,打造德化步行街、农科路酒吧休闲街、海马海汇中心等特色夜消费街区,形成“夜郑州”消费地标。以上种种举措,为郑州市文旅行业的复苏和文旅经济的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虽然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持续向好,但疫情对文旅行业的颠覆性、持续性的影响是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行业的恢复发展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为促进我市文旅行业尽快恢复,刺激文旅产业投资和消费的信心和活力,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文旅产业扶持力度,加强文旅消费的引导:

一、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引导力度。集中设立市级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扶持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5亿元的资金,设立市级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扶持奖励资金,用于扶持我市文化产业及旅游业、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开发区、县(市)区设立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推动设立10亿元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文化和旅游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文化和旅游企业、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及文化旅游项目,拓宽文化和旅游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动设立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特色金融机构。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金,连续安排3年,建立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鼓励特色金融机构对我市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非抵押类创新模式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综合运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扶持奖励资金,鼓励引导创意设计、动漫影视、工艺美术等我市优势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对特色突出、已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上述门类文化产业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给予资金扶持;做强、做优、做大骨干文化企业,支持打造有较强实力、竞争力的“文化航母”和有较强影响力、美誉度的知名文化品牌。积极推动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落户郑州,对在我市独立核算的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根据其投资额度、税收贡献等,给予重点资金扶持;加强对各类文化产业园区的规范管理,突出文化内涵、主导业态,引导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支持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创建工作,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引领示范效应。支持在文化产业园区内建设为园区文化企业、项目提供技术、信息、融资、培训、物流等公共服务的平台;鼓励利用老旧厂区、老旧厂房、老旧设施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支持设立工业遗产博物馆、电影院等,推出各类工业文化主题展览、社教研学活动与文创体验活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和影响力的工业遗产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鼓励文化企业发行债券,鼓励文化企业投保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新型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支持产权交易机构发展专业文化类交易业务,培育和发展服务文化产权交易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产权经纪等专业机构,为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入股、担保融资和有序流转等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在郑州市举办院线电影首映礼,积极打造成国内外一流的“首映礼之都”;鼓励开发影视、动漫、绿色网络游戏、微电影、网剧、短视频(直播)等作品。鼓励新闻出版企业在数字化转型升级进程中大胆创新,探索新产品形态、新服务方式和新市场模式。对在国内发行的原创影视、出版产品,获得全国常设性文艺类奖项或国际性重大奖项的,给予获奖单位一次性资金奖励;结合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互联网等手段,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相对集聚的短视频(直播)新经济产业园区,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短视频(直播)骨干企业,孵化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短视频(直播)文化品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短视频(直播)企业联合共建人才实训基地,鼓励培育引进知名短视频(直播)人才,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支持在我市注册登记、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在该场所以出版物零售业务为主的实体书店的发展。支持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特色书店、城市书房等;支持引进全国性、国际性文化和旅游赛事、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来郑州举办。对在郑举办的活动,按照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连续举办5届以上的,根据其规模、社会影响和对郑州的贡献度,给予专项奖励;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提升对外文化贸易质量,将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出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组织实施一批文化出口项目,打造一批文化出口基地;支持我市文化企业参加省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境内外文博会、艺术节、动漫展、影视展、演艺展、游艺游戏展、新闻出版展、广告节等;支持民办博物馆、收藏馆、美术馆、艺术馆、陈列馆、图书馆、音乐厅、非遗展示馆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快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提高优质资源供给能力。

三、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和省级文化示范县(市)区,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以及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国家、省级文化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大对重大文化旅游规划和标准编制、重大休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厕所革命”、旅游交通标志标识项目建设、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自驾车营地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咨询点项目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的补贴力度。大力推进智慧文化旅游建设,鼓励导游员(讲解员)、星级饭店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开展的专项技能赛事活动;鼓励旅游企业专利产品挂牌交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市外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落户郑州,支持旅游企业积极开展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民宿、旅行社和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国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国家、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省级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国家、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国家、省级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园区,中原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名街等的创建工作。支持培育打造A级景区村庄和红色旅游目的地,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市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文化旅游企业单位组织开展境外宣传营销和推广活动,加强与国际文化旅游组织合作,鼓励支持设立境外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机构,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支持县(市)区、开发区和文化旅游企业创新宣传营销、推广手段和内容,不断扩大郑州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社会力量进行特色旅游商品和宣传品开发设计创作;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积极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以及国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创建工作,培育扶持小剧场演艺产业发展,支持“非遗”产品进A级旅游景区,鼓励支持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鼓励支持挖掘和整理郑州历史文化脉络,讲好黄河流域“三座城、三百里、三千年”文化故事。支持创建国家、省文化生态保护区,扶持培育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鼓励支持建设市级以上非遗示范性展馆,支持重点非遗产业发展;支持文化旅游科研机构、文化旅游行业组织、文化旅游企业研究制定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规范或标准。

四、建立文化和旅游人才引进培育机制。鼓励国家“四个一批”文化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文化旅游专家等高层次文化人才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或通过设立工作室、课题研究、产品开发、特聘专家、学术顾问等柔性形式,参与我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符合条件的,享受我市相应奖励资助和配套服务;引导、支持高等院校设立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研究中心,开设相关专业,培养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急需的实用技术人才。鼓励高等院校、文化机构与园区、企业合作,联合建设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实验基地,积极实施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和旅游人才创业;每年遴选优秀文化和旅游人才,制订专门的培养计划,通过专业研修、组织考察、资助专著出版、举行作品(学术)研讨、举办成果展示等措施,予以重点扶持培养。建立文化企业负责人、文化旅游专业人才定期培训机制;搭建各类宣传平台,精心策划宣传形式,加强对优秀文化和旅游人才、名家名匠的宣传推介。建立杰出文化和旅游人才荣誉制度,给予其相应表彰奖励,发挥行业带动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文旅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

 

 

 

             2020年8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文广旅局产业促进      编:450003

人:杨全胜               联系电话:69095830

   报:市人大选工委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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