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1-00134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1-05-19
  • 2021-05-19
关于加快郑州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中牟段建设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2021)003号建议的回复

方本选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黄河战略的热切关注。您提出“关于加快郑州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中牟段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郑州市尽快制定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规划,进一步明确各个区域发展重点、发展方向,更好指导各个区域的发展”的建议。自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后,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牢记使命,肩扛责任,严格遵循“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总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组织高水平专业团队围绕“国家使命、黄河战略、郑州作为”主题,研究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总体规划、起步区建设方案,以及文化博物旅游、生态综合治理、交通工程等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形成了1+1+1+N规划方案体系。明确核心示范区总范围为郑州市全域7446平方公里,重点区域为连霍高速以北沿黄区域约1200平方公里,起步区为桃花峪段至花园口段约210平方公里,聚焦生态保护、黄河安澜、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高质量发展和文化传承等重点,认真理思路、找定位、明举措、抓建设,奋力谱写呵护“母亲河”打造“幸福河”的郑州篇章。

“关于将滩区剩余居民迁建纳入市级支持范围,尽快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土地和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滩区剩余居民尽快迁出的有关政策”的建议。2020年10月国家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好滩区居民迁建工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滩区居民迁建”。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国家支持黄河战略的主要方向包括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土保持、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环境污染系统治理、突出问题整治和高质量发展等领域。中牟县剩余居民迁建可按照上述要求和支持方向,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滩区居民迁建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中央资金予以支持。目前全市上下在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同时,积极加强与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水安全保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各领域N项专项规划对接,深入研究完善各领域专项规划,并制定配套政策。

关于“由市级部门牵头,统筹做好核心示范区各个区域基础设施规划衔接......”的建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战略,2020年初郑州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为专项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一办五组”组织架构,其中交通工程建设专项组,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统筹推进核心示范区交通基础网络建设。2020年已结合核心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我市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先后编制印发了核心示范区交通基础网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专项实施方案,实施了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S317郑州与开封交界至航空港区改建工程、郑州南站枢纽、轨道交通12号、3-4号、6-10号线等重点项目,2021年在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正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交通专项规划,以“两带一心”涵盖的“黄河文化带”“环嵩山文化带”和“中心城区文化板块”为重点,深度融合旅游交通路网体系,拓展沿黄交通基础设施旅游服务功能,打造郑州成为全域旅游目的地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之处,望多指正。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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