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1-00138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1-06-18
  • 2021-06-18
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C(2021)00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南中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办幼儿园现行收费政策

根据最新的《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规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定价,郑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定价(目前执行郑价费〔2013〕6号文件规定);各县(市、上街区)所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定价。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精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

按照《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郑价费〔2013〕6号)规定,郑州市公办幼儿园按等级确定收费标准,从准办园到省级示范园共6个等级,对应6个收费标准,分别由100元/生·月—400元/生·月不等(公建民营6个等级对应6个收费标准,由200元/生·月—800元/生·月),各县(市)、上街区的收费标准按郑州市市区标准下浮20%执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杨东方多次就公办幼儿园收费问题作出批示,分管领导朱孝忠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相关处室加强请示汇报、主动对接积极沟通,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主管处室专门到省发改相关处室进行汇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一)开展幼儿园收费专题调研。在我委积极汇报后,省发改委高度重视,于4月15日下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收费专题调研的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幼儿园收费情况专题调研。我们以此为契机,组织动员全市发改系统,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摸清我市各类幼儿园收费情况,了解幼儿园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掌握了公办幼儿园收费情况,为科学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奠定坚实基础,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开展公办幼儿园成本监审工作。根据《价格法》和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定价程序,我们委托郑州市价格成本监审调查局对市区公办幼儿园进行办园成本监审,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成本,为核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提供重要参考。

(三)开展实地调研活动。根据侯红市长5月10日,在调研我市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我委联合市教育局于5月12日至5月15日对合肥、长沙、广州三城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了调研,开阔眼界思路,学习先进经验,为下一步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推进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工作,成立了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办幼儿园收费规范工作,协调解决收费调整中存在的问题,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为成员单位。发改委负责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核定工作;教育局负责公办幼儿园认定和等级分类、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成本核算,做好政策宣传引导;财政局负责公办幼儿园财政投入、提出公办园奖补办法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

(五)制定了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和工作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郑州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侯红市长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和工作推进方案,并上报市政府。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侯红市长指示精神,按照价格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方案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召开座谈会。区分不同类别,分别组织召开幼儿园园长、幼儿家长、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倾听各方对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进行梳理汇总。

(二)开展价格调查。对省内各地市和外省部分地市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情况开展价格调查,了解各地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情况,重点掌握新增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分类及收费标准。

(三)进行风险评估。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市区公办幼进行全面摸底和评估,了解公办幼儿园运营状况,对调整收费标准给社会带来的影响、群众承受能力、民办幼儿园收费影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四)做好网上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将经过市政府研究通过的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进行网上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五)出台政策。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后,适时出台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作为发展改革部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幼儿园和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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