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1-00069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1-06-25
  • 2021-06-25
  • 2021-06-25
关于加快淘汰大方量混凝土搅拌车及推广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车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C015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商广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淘汰大方量混凝土搅拌车及推广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郑州市加快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抢抓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以节能减排、创新驱动为核心,在重点区域和行业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现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大方量混凝土搅拌车现状,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混凝土搅拌车约4850辆,其中大方量混凝土搅拌车约2980辆,占有率约60%。这些车不仅能源消耗大、污染严重,而且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超吨超限,超速行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是大方量混凝土搅拌车的运输成本低、占有量大,因此淘汰大方量混凝土搅拌车有一定困难,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加快淘汰大方量混凝土搅拌车。

二、工作进展情况

1.自开展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替换工作以来,我局多次深入混凝土生产企业座谈了解、问卷调查、走访宣传,督促引导相关企业抓紧推进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替换工作。

2.积极协调新能源车生产厂家向混凝土生产企业投放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进行营运试用,协调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为试用车辆办理临时牌照和运营证,跟踪了解试运行情况。

3.拟制《郑州市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实施方案》,并多次进行反馈意见收集,对《方案》内容进行修改;《方案》主要包含的内容是:自2021年8月1日起,全市新增混凝土运输车全部为纯电动车;自2021年8月1日起,全市新增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开放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路权,减少禁行区域;自2021年10月1日起,各级财政及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全部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混凝土;自2022年1月1日起,混凝土生产企业向各级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供应混凝土的,应全部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混凝土;自2021年8月1日起,新申请商品混凝土行业绩效引领性企业的单位,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应达到企业混凝土运输车辆总数的50%以上;2022年底前,商品混凝土行业绩效引领性企业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应达到企业混凝土运输车辆的80%以上;2023年底前商品混凝土行业绩效引领性企业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应达到100%;制定了各区、县(市)更换替换任务;市工信局应督促相关车辆生产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保障我市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市场需求;采取以利用社会资本为主的建设方式,在三环、四环沿线投资建设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充、换电站;自2021年8月1日起对新增的非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不予办理备案登记,公安部门对未在城建部门备案登记的混凝土运输车不予核发货车电子通行证。

三、下步打算

一是加紧出台《郑州市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报送市政府,等待常务会讨论通过;二是加强同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局委沟通联系,积极寻求国家、省对新能源车的补贴和政策上的支持;三是扩大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在混凝土生产企业试运行的范围,充分了解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的实际技术水平和营运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淘汰大方量混凝土搅拌车及推广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车的建议”,属政府鼓励支持范畴,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和政策支持,为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替换创造良好的环境。

最后,殷切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我市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替换工作,为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多提宝贵意见,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1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邮  编:450006

联系人:肖 蔚        联系电话:6718683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