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宪恩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郑州市医养结合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建设规划,推进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会同民政、发改部门制定《郑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9-2022年)》,确定了增数量、重普惠、可持续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完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到2022年,至少建成4所以上老年医院或护理院,3个示范性医养联合体。着力深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制定印发《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委局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支持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全市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2021年分别在中原区、中牟县、登封市、荥阳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区县(市)创建工作。每个区县(市)利用现有资源,完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二、出台政策文件,提供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依据
市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局等5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审批备案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在全国率先对审批备案事项、流程、受理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目前,全市新设置医疗机构24家。
三、细化项目内容,加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
制定印发《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把为全市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为全市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作为项目目标。细化项目内容,明确建立工作推动机制、实施条件、经费保障、信息化应用等组织实施办法,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加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
四、示范机构创建,引领健康养老产业持续推进发展
会同民政、发改、人社、医保等部门制定实施了《郑州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区县(市)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方案》。在新郑市、二七区率先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以市带县,“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医、康、养、护”四位一体的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成立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市卫健委公布了医养结合质控中心遴选条件,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不仅明确了失能老年人医养床位认定流程,确定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评选命名了13个医养结合试点示范机构,相继成立了市老年国际医学研究交流中心、市老年病质量控制中心和5个医养结合管理控制中心。全市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五、培育人才队伍,搭建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工作平台
将医养结合人才培养纳入卫生人才培养总体规划,制定实施了“郑州市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医养结合专业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轮流培训机制,内容涉及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基本公卫项目,以及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康复护理等,2017年—2020年,每年2期,每期培训15天、120课时。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8期900余人的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任务。市九院引进了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专家团队,国家6位权威专家成为该院特聘专家。
六、组建签约团队,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
通过组建由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护士、老年保健人员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采取构建互动平台、提供健康指导、全程健康管理、签约优先就诊、预留坐诊专家号、诊疗费用优惠等方式,综合考虑社区老人收入情况、患病程度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向社区老人提供精准化医疗卫生服务,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分别在二七区、惠济区、上街区、新密市、中牟县和高新区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内容包括: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评估服务;为65周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每年至少1次的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健康服务;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血压测量,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6个方面的医养结合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健康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