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1-00057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提案
  • 2021-05-12
  • 2021-05-12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078号建议的回复

李喜贵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2020年10月基本完成,并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向省委农办和省农业农村厅上报产改工作总结。全市2386个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完成了登记赋码工作并挂牌。2021年按照工作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全市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为了做好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管理的衔接,郑州市农委研发了农经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系统含农村承包地管理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系统、农村产权交易系统、政务上报管理系统等五个部分,系统覆盖16个区县市,县、乡、村都有本级的使用权限,目前该系统正在中原区进行试点运行,通过试点,制定全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运行模式,下半年要组织培训并在全市推行。请李代表相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关注下,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不断发展,集体经济会不断壮大,乡村振兴的伟大目标一定会实现。这几年,为了做好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效衔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出台了《郑州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下半年,省里要研究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推动政府拨款和减免税费形成的集体资产移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加强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等政策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村级集体经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合作,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再次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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